核准改备案,方便苏商当外商

23.10.2014  10:02

  新版《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本月开始实施

  新华报业网讯  两天前,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省商务厅顺利拿到了并购新加坡公司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这让公司董事会秘书马玉燕连连感叹,商务部的新政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像这样的上亿美元项目,不要再到商务部审批,只是在省商务厅备案,这将大大加快我们的境外收购进程。”她说。

  给安洁科技带来直接利好的,就是10月6日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昨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专门召开情况说明会,邀请商务部负责人对这个《办法》进行权威解读。

  新版《办法》是对2009年版《办法》的修订完善。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进一步放宽核准权限成为其最大亮点。新《办法》确立“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新型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进境外投资的便利化进程,以更好体现企业对外投资的自主权,强调企业的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省商务厅外经处人士介绍,以前我国的境外投资管理实行的是“核准制”,即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汇管理局三个部门核准为主,企业办理核准手续需要递交一系列材料,审批流程较为复杂。新版《办法》明确,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金融以外的企业,除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由商务部核准,以及在地方的中央管理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外,其他都由省级政府进行备案。从“核准制”改成了“备案制”,企业只需提交简单资料,负责备案的部门变成省商务厅,证书也由省商务厅自行印制。

  记者了解到,2013年,全国共核准对外投资事项6608项。按照新的管理办法,除了其中约100项左右涉及敏感国家、敏感行业的项目需要政府核准外,其余98%的内容今后均由审批改成备案。

  从我省情况看,走出国门拓展空间、进行境外投资已成为越来越多苏企的自觉选择。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共有对外投资项目552个,中方协议投资额54.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2.9%和15.6%。我省对外投资已呈现项目越来越大、投资国别地区越来越多、分布领域越来越广等特点。

  省商务厅有关人士介绍,1-8月,全省有85个“走出去”项目中方协议投资额超千万美元,同比增加12个;其中5000万美元以上项目26个,同比增加7个,还有4个项目超亿美元。在这股澎湃激荡的“走出去”浪潮中,民营企业已成为绝对主力,对外投资项目数和投资额均占了全省同期总额的七成左右;投资领域,已从过去相对单一的矿山开采、纺织服装制造等向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及房地产业拓展延伸;投资目的地,也从亚洲、非洲为主变成亚洲、欧洲、美洲全面开花。其中28个光伏、房地、制造、批发等再投资项目,遍及北美洲、亚洲、欧洲以及埃及、澳大利亚和智利等国家。

  新版《办法》的实施,无疑给已在快车道上的江苏“走出去”事业添了一把旺火。短短十几天,全省已对24家对外投资企业和机构进行了备案,包括新设、并购、增资、变更等类型,中方协议投资额5.9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50.0%和194.8%。其中,中方协议投资额超亿美元企业2家,而去年同期为零;协议投资额在千万美元到1亿美元的企业6家,是去年同期的3倍。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就是24家率先得益企业之一。公司经理孙连健表示,他们办理的是对香港欧畅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增资2500万美元项目。感到新《办法》有三方面好处:一是流程压缩、手续简化;二是管理系统审核效率高、速度快;三是地方商务部门工作配合度高,从申请到拿到证书只用了3个工作日。

  对商务管理部门的创新举措,省社科院研究员朱乃新积极点赞。他说,“备案为主,核准为辅”更加符合市场机制对于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的做法,对于处在转型发展阶段的江苏经济和江苏企业而言,无疑会注入正能量。

  同时,针对当前国际环境风云变幻,“走出去”投资特别是跨国并购所必须面对的国外政治、社会以及商业风险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朱乃新认为政府部门在“”的同时,还应适当加大服务的力度,既为“走出去”企业打开方便之门,同时也要更好地提供市场资讯服务,加强企业风险防范教育,避免企业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本报记者邵生余

  本报实习生管沁雨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