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连云港出台实施方案细化省厅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19.04.2017  18:58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建设在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近日,连云港市司法局出台《推进〈江苏省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围绕六个方面推进系统内标准化建设工作。

一是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标准研制细化。 围绕落实司法行政聚焦富民15项举措、办好法治惠民实事、“四个全覆盖”提档升级示范性项目创建等年度重点工作,在参与全省统一实施的标准项目研制的同时,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工作亮点特色,组织力量细化和研制相关标准。

二是围绕提升规范化水平推进标准贯彻实施。 对于省厅颁发的涉及执法管理、法治宣传、行业服务、站点建设、司法行政保障等5大类标准,及时纳入岗位培训和技能比武计划,分条线组织开展标准化专项培训,确保执法执业人员及时掌握标准、规范应用标准。大力推进标准全面应用,重点严格执行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准入和退出标准,健全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管机制,完善法律服务投诉处理制度,推进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自律、诚信执业和规范服务。

三是围绕提高服务质效推进法律服务行业标准研制 。积极引导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等行业组织推进各类法律服务标准研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围绕规范执业活动、提高服务质效,研发能填补现有法律服务标准空白的团体标准。研究制定各行业组织标准研制计划,力争研制一批成熟、实用、相对稳定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标准,形成对“四个全覆盖”等司法行政重要领域相关标准体系的有益补充。

四是围绕巩固提升创新成果积极争创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 要加强司法行政与服务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申报研制工作,有计划地推动系统亮点、特色标准成为地方标准、国家标准。要认真梳理本地区、本条线有亮点、有特色且标准化应用效果显著的工作项目,切实抓好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的项目储备并积极组织申报,力争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行业组织主导或参与的一些项目能纳入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研制计划。

五是围绕强化标准化工作成效建立标准评估完善机制 。建立标准评估动态完善机制。相关业务部门对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评估重点项目,制订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按照标准的修订程序,及时将标准评估成果转化为修订完善的依据,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标准。

六是围绕打造司法行政工作品牌争创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 。部署开展争创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活动,培育、推出一批贯标先进单位,形成各地、各条线都有典型引领示范的良好局面。结合自身工作特色,确定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各类试点单位,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动各项工作向标准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