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武进区“三示范”引领社区矫正机构标准化建设

08.04.2017  20:43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围绕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出通过场所示范、流程示范、案例示范,引领社区矫正机构标准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场所示范”直观展示精神风貌。 利用标准化建设契机,积极争取领导重视支持,在办公场所、办公装备、人员配置等方面不断加强投入,完善条件。南夏墅、北区等司法所搬迁后,人员力量得到增强,矫正场所面貌焕然一新,制度标识公开上墙,各类执法装备用具使用规范,重大执法事项公开已成常态。

二是“流程示范”简明展现工作要求 。搜集整理了25个重大执法环节工作要点,以表格形式简明体现工作流程要求,要求每个基层司法所对照执行。

三是“案例示范”生动体现工作环节 。精选若干规范执法案例并编印成册,供各司法所参考学习,起到以案释法,推动规范矫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