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环境污染问题获环保部点赞
11月24日,环保部在刚刚启用的“环保部发布”微博平台上宣布,第二批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全面启动。同一天,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地方整改典型案例对外公开,江苏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获环保部点赞。
记者注意到,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发布的25条案例中,江苏省相关市区及时处理环境问题工作就占了4条,包括泰兴市严查江苏瑞和化肥有限公司偷排废水环境违法行为、扬中市集中整治三茅大港水体黑臭问题等。
“督察组将相关问题转办后,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坚持立行立改,强化督办问责,着力增强群众对环境改善的获得感。”环保部对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配合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表示肯定。
据悉,自2016年7月1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江苏省开展工作以来,江苏省纪委明确要求“凡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环保违法违纪问题,有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江苏省纪委及时成立环保督察专项问责工作小组,各市、县迅速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健全问责机制体制,层层跟进,传导压力。并主动和省政府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保持沟通,及时了解环保督察各项要求及转办问题清单,建立环保督察周报告制度,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查处整改情况,加大整改工作督查督办、执法检查和业务监管力度。
环保部在案例中介绍:针对环保工作领导不力,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对环保工作不负责、不担当,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产生严重损害的,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落实等情况,江苏省开展严肃问责,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倒逼环保责任落实。
针对南京、常州、镇江三市4个水质不达标断面被区域限批的问题,省纪委立即责成相关地市调查核实,严肃追究责任,22名领导干部被给予党政纪处分。
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的一个月时间里,针对督察组转办的环境问题,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干部457人,其中,纪律处分87人,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15人,诫勉谈话191人,通报批评10人,其他处理154人。
交汇点记者 倪敏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