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机关3年多查办厅级以上干部42人

27.05.2015  12:33

  昨天,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记者了解到,全省检察机关3年多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犯罪4572件,其中亿元以上案件3件。

  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424人、厅级以上干部42人

  报告中提到,2012年至2015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犯罪4572件5357人,与前3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5.6%、8.6%,其中,涉嫌贪污案1167人、贿赂案3696人、挪用公款案466人、私分国有资产案27人。

  “我们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大案4532件,占案件总数的99.1%,其中100万元以上551件,同比上升111.8%,1000万元以上42件,亿元以上3件。查办原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424人,同比上升39%,其中原厅级以上干部42人。”省检察院负责人介绍,同时,查办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惠农补贴、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1457人。

  查办行贿犯罪案件1006人,同比上升92%

  针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数额巨大、多次向多人行贿等情节严重的行贿犯罪,加大依法惩处力度,共查办行贿犯罪案件1006人,同比上升92%,其中查办100万元以上行贿案件105人,1000万元以上行贿案件7人。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及个人,建议有关部门作出取消投标资格、限制准入、降低资质、终止业务等处置363次。

  此外,检察机关还与纪检监察、公安、金融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抓获各类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02人,其中境外犯罪嫌疑人4人,促使犯罪嫌疑人自首25人。

  特定关系人受贿、雅贿等现象增多

  “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大案要案增多,一些案件涉案金额动辄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有的单笔行贿、受贿数额就达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相关负责人分析,特别是在贿赂犯罪中,隐蔽性较强的长期感情投资型受贿、期权受贿、特定关系人受贿、雅贿等现象增多,发现线索和突破案件难度增大。镇江市政府原副市长李卫平,多数犯罪行为是通过特定关系人受贿,行贿人多为交往频繁的“朋友”、“座上宾”。对一些机关干部和不熟悉、不信任的人送的财物,李卫平一般不收,即使当时拒绝不了收下了,也会安排人退还。

  我省将继续保持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压态势,既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大案要案,又严肃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省检察院还向社会公开承诺,对群众实名举报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0日内必须开展调查核实,3个月内必须向举报人答复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