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一爱枪小伙网上购气枪 触犯刑法被提起公诉

15.12.2015  15:43

  中国江苏网12月15日讯(记者 梁洪胜 通讯员 王俊壹 杨金凤)很多男孩子都有军旅梦,希望可以手持冲锋枪,来一场真实的CS对抗。近期,一名枪械爱好者小王就因为爱枪,在网络上通过QQ联系到一个同样喜欢收集枪支甚至喜欢自己改造枪支的网友,并从他那里买了两支气枪自己把玩,但这一行为却触犯了刑法,被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

  家住市区的小王从小就有一个军旅梦,对枪械更是痴迷。考上大学后,他成为一名体校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他在本市一家酒店找到一份保安队长的工作,工作严谨加上性格活泼,使得他在公司很受欢迎。因为爱好射击,且之前在学校接触过射击类的活动,加上本身对枪械的痴迷,小王便偷偷在网上购买了一支仿真步枪和一支比赛专用的10米气手枪,以及几百发铅弹。

  枪买回来以后,小王根据网友的介绍对气枪进行了简单的改装,然后趁空闲的时候,在家里或者单位地下停车场对准靶子练习射击。然而,好景不长,卖给小王枪的网友因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公安机关查获,随后,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小王被当场控制。

  据检察官介绍,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根据《刑法》规定,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依法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小王被查获的两支枪,经鉴定系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仿真枪,具有致伤力,应认定为枪支,因此他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近期,小王被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

  有自己的爱好本无可厚非,但如果爱好或行为涉嫌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甚至危害公共安全,那么我们就要增强自身的注意义务,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市民爱好枪械,并喜欢射击,建议市民到专业的射击场所,在专业人员的帮助下进行射击娱乐活动,绝不能像小王一样以身试法。”办案人员介绍。

编辑: 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