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强化林木种苗两证及野生动物驯养证监管

19.03.2015  11:36

  为进一步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的证书核发,加强行政许可权利下放后的监管,宿迁市林业部门从三个方面强化管理,推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2014年,全市共核发林木种苗两证39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发放12份。
  一是强化许可核发。针对许可证下放县区后的业务不熟、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市林业部门下发文件,规范许可核发的程序、注意事项及技术规范,业务处室加强业务技术指导,促进县区核发水平提升。
  二是强化制度管理。县区明确专人负责林木种苗两证及野生动物驯养证发放,市林业局建立许可核发的QQ群、微信群,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和延续性。强调经办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登记、建档工作,规范许可核发程序。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为提高许可证核发管理水平,市林业部门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方式督促工作,不定期检查视工作进展随机进行,定期巡查每半年一次,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有力推进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