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苏省林业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农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全省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省信访联席办和国家林业局相继印发了《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工作方案》(苏信联办〔2015〕23号)和《林业领域主要信访投诉请求法定处理途径清单(试行)的通知》(办发字〔2015〕184号)。
根据国家林业局和省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在借鉴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局信访工作实际情况,制订了《江苏省林业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电子版请于江苏林业网http://www.jsforestry.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农委)认真组织讨论研究,并以书面形式或直接在花脸稿上提出修改意见或补充内容,务必于12月14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省林业局办公室。
联系人:吴传宏;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86275318 传真:025-86275516、86210593
附件:《江苏省林业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