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积极构建群众“好用、管用”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8.08.2015 13:56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网
一是平台设置网格化。目前全市10个市(区)、93个镇(街道)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947个村(社区)建立了便民法律服务站,覆盖率分别达100%、98.9%、97.4%。 二是资源配置均等化。全市94个镇(街道)司法所分别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公证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成立“便民法律服务团”,全市1999个村(社区)聘任法律顾问。各地扶持成立调解沙龙、新苏州人学法俱乐部等社会组织,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三是服务方式公益化。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统一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维权指引等免费服务。四是机制建设便民化。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定期值班,升级改造12348法律援助平台,开通“e同说法”手机客户端、“苏州普法”微信公众号,率先实现公证网上办理。
(苏州市政府法制办)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网
18.08.2015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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