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生情远赴千里来相会酒驾酿祸班房黄泉永相隔

17.05.2016  17:34

  中国江苏网5月17日讯(通讯员吴皆与 王惠良)醉酒后驾驶电动车载女网友回家,途中两人嬉笑打闹,车辆失控倒地,女网友伤重不幸身亡,小伙李某也为此付出惨重代价。日前,常熟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赔偿死者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6万余元。

  小伙李某与女子尚某通过微信相识,两人聊的比较投缘,之后几个月,尚某多次不远千里从陕西来到常熟与李某约会,两人关系迅速升温。2015年10月3日晚上九点多,李某约尚某一同喝酒吃饭,之后驾驶电动车搭乘尚某,行驶至常熟市东南开发区一桥堍时,两人嬉笑打闹起来,加上酒精的作用,李某一时控制不住车辆,车身剧烈摇晃,李某想停车,结果急刹车导致车辆失控,车身后侧与路边侧石发生碰撞后摔倒,尚某、李某均倒地并不同程度受伤。不幸的是,尚某经送医救治无效于事故当日死亡。

  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李某夜间醉酒后驾驶电动车搭载一名超过12周岁的人员行至事故地未能安全驾控车辆,致电动车撞上路边侧石后摔倒,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尚某饮酒后搭载电动车,对驾驶人安全驾驶具有一定影响,对引发事故有一定因素。故认定李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尚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经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98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尚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50mg/100ml。

  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将被告人李某抓获。尚某的家属也赶到常熟处理变故。令人意外的是,尚某已是有夫之妇,并育有一子,尚某的父母、丈夫及儿子四原告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要求被告人李某赔偿其其各项经济损失。

  常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造成1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判决其赔偿尚某的父母、丈夫及儿子四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67261.75元。

  【法官提醒】

  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的特点深受广大市民欢迎,但违规驾驶电动车的现象层出不穷,已成为日常交通安全一大隐患。本案中,李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车,后座搭乘已是成年人的尚某,更是错上加错。广大车主一定要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时刻牢记交通法规。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