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再出21条新规为企业减负

07.12.2016  22:45

  12月6日,江苏省政府召开供给侧改革系列发布第七场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介绍,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意见》,这是继今年2月率先出台降低企业成本相关政策后,我省再次释放的又一政策红利,《意见》涉及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等7大方面21条具体措施,明确降成本“路线图”和“时间表”。

  2016降本减负将超1000亿

  今年2月份,我省出台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政策后,受到企业普遍欢迎。很多企业成本有所降低,利润出现改善。据省统计局调查反映,今年1-9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的成本为86.49元,同比减少0.23元;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的“三项费用”为6.83元,同比减少0.09元。目前全省为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900亿元以上,预计全年将超过1000亿元。

  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5%

  在降低企业人工成本的内容方面,《意见》要求严格执行从2016年5月1日起阶段性将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今年5月-10月份已减征养老保险费27亿元。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关于失业保险降费,我省2013年和今年年初已两次降费,目前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为1%,个人缴费的比例为0.5%。相对于国家政策,我省政策有明显拓展:一是在政策出台时间上有提前,率先国家政策出台;二是在政策执行期限上有延长,降费时间由国家规定的两年延长至三年。据统计,我省2013-2015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企业减少支出66.16亿元;截至今年10月份,为企业减少支出27.26亿元。

  电费、通行费等齐下降

  在降低企业用能、物流成本上,《意见》明确提出扩大交易电量,“2017年安排直接交易电量1350亿千瓦时”,相比于2016年500亿千瓦时的指标增长了170%,直接交易电量占工业用电量比例全国领先。《意见》对货车通行费和船舶过闸费的优惠期限和优惠幅度作了明确规定,将优惠幅度从2%提高到10%,我省联网高速公路一年将为企业减少物流成本6.8亿元。

  《意见》还明确,剥离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

编辑:盛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