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联合发布17条政策措施支持示范区建设
沪苏浙联合发布17条政策措施支持示范区建设——
高新区跨出省,电子证照互相认
9月15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由沪苏浙两省一市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这是继2020年7月首批22条支持政策发布后,两省一市对示范区的第二批支持政策,共17条,内容涉及科技创新赋能、营商环境优化、人才合理流动、存量资产盘活、国土空间利用等10个领域。
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
17条政策中,科技创新赋能是关注的热点。
《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支持示范区建设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以“一区多园”模式建设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并在此基础上联合申报创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提升示范区技术创新策源能力,推动国内外大院名校与示范区合作共建高端创新载体,加快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示范区内建设布局。
长三角示范区理事会秘书长、执委会主任华源介绍,政策着眼于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进一步调动科研院所、企业主体在示范区合作共建创新载体,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并为后续争取设立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示范区分中心提供支持。
“长三角示范区谋划建设跨省域的高新区,这是推动长三角区域创新一体化的重大举措。”江苏省科技厅二级巡视员张少华表示,江苏支持汾湖高新区加快创新发展,为争创跨省域国家高新区创造更好基础。近三年,汾湖高新区累计获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8个、省重点研发项目4个,省拨资金超7000万元。
在推动大院大所与示范区合作共建高端创新载体方面,江苏积极推进中科院半导体所与汾湖高新区共建以企业方式运营的国际化新型专业技术研究院——苏州微光电子融合技术研究院,以及以企业方式运营的联合实验室——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测试分析联合实验室。江苏将和上海市、浙江省科技部门一道,充分发挥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作用,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推动全球大院名校与示范区合作。
市场主体“跨省通办”更便捷
“目前,市场主体持电子证照办事不顺的问题,在同一行政区域内还偶有发生,在跨省域的不同行政区域,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互认问题更加突出。”华源说,这次政策重点推进一批高频电子证照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场景中的共享互认,为市场主体在示范区“跨省通办”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建立三地海关跨境电商协同监管机制,持续优化完善跨境电商出口转关模式,逐步扩大跨境电商出口转关试点范围。
上海海关副关长叶建表示,去年,上海海关与南京海关就跨境电商出口转关业务进行初步尝试,建立了上海海关隶属浦东机场海关与南京海关隶属苏州海关之间的跨境电商出口转关协作机制,初步实现属地清关、转关运输、口岸出境全流程监管操作。下一步,上海海关作为牵头单位,将进一步加强与南京海关、杭州海关的协调配合,持续优化跨境电商出口转关模式,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海关力量。
民生“幸福圈”越做越大
17条政策中,不少政策瞄准百姓的获得感,将“幸福圈”越做越大。
在教育协同发展方面,政策对加快示范区内中小幼教研一体化建设、开展职业教育融通试点等予以明确,将为示范区跨省域合作探索育人模式创新、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先行先试等提供政策依据。在警务服务通办方面,明确重大110接处警、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跨省域联勤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按照可达性原则,实现“先行出警、同步联动”,就近就快调度警力出警处警,充分体现协同优势。
新政中还有不少帮助居民解决实际问题的针对性内容。华源介绍说,按现有标准,只有经本地公安机关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才可以上道路行驶,但示范区作为省际毗邻区域,非机动车跨省临时通行的情况相对较多。政策结合地域特点和管理实际,允许电动自行车跨省临时通行免于注册登记。“示范区居民跨域走亲访友、通勤出行的量很大,这一看似很小的切口,能让群众有较大的获得感,这也是各方共同推动一体化的价值所在。”
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凌鸣表示,江苏将围绕新一批支持政策的贯彻实施,持续加大对吴江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超前做好示范区建设重点项目谋划,扎实推进水乡客厅、苏州南站科创新城等重点片区建设,加快推进“环太湖科创圈、吴淞江科创带”,切实在示范区建设中展现江苏作为、作出江苏贡献。(记者 许海燕)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