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下月起实施 零容忍虚假鉴定

20.04.2017  19:19

  快报讯(记者 丁晟 通讯员 张全连)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已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鉴定人故意作假鉴定,由省司法行政部门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定机构指使鉴定人作虚假鉴定的,由省司法行政部门撤销登记。”现代快报记者看到,在正式颁布的《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中,对“故意作虚假鉴定”的行为单列一款进行处罚。

  另外,《条例》中规定,委托人不得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两个以上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已就同一事项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披露相关信息。

  《条例》还对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做了明确,提高准入门槛。针对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要求其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来源:现代快报,2017年4月20日,第F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