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17条举措再挺小微企业
01.06.2015 16:36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日前,湖南省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面落实国务院系列优惠政策基础上,结合湖南实际提出了减税降费、创业就业、公共服务、金融支持等17条具体政策措施,并明确了负责政策落实的责任单位。
《意见》要求进一步扩大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范围。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降低其所得税税率;从2015年4月1日起,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
得益于小微优惠政策的及时跟进落实,今年一季度,市国税局减免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市地税局减免小微企业营业税共计1295万元。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只需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填写好纳税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即可履行备案手续,不再需要做专门备案进行审核批准。”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备案手续已经大大简化,为纳税人节约了办理时间。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01.06.2015 16:36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