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公墓, 七成葬的是村外人

20.06.2015  12:21
村里公墓, 七成葬的是村外人 - 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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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村里的公益性墓地,葬的大多却是外村人。政风热线近期收到来自盐城的多起投诉称,当地存在不少没有审批手续却在高价出售的墓地,甚至公益性墓地也在对外卖。对此,主管部门表示监管难度较大,需要多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综合治理。

  盐城阜宁县方黄村一处墓园中,工人正在建设各式墓穴。墓园开发者说,从8000元的普通墓穴到数万的豪华墓穴都有。老板信誓旦旦称墓园手续齐全,有民政部门发的公墓证。“是阜城镇政府打的报告,民政部门批的,作为阜城东郊的一块公墓。

  阜宁县民政局殡葬科工作人员说:“按道理这是不合法的,是镇里和街道管,村里和私人签的合同。”记者调查发现,基层组织和个人签订合同承包墓地有一定普遍性,且不少合法性存疑。如盐城建湖县太平村占地约60亩的“西郊公墓”,建湖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称,该墓地原是太平村零散墓地,后被人承包,逐渐形成规模。对手续是否合法,相关负责人含糊其辞。

  一些公益性墓地也在卖。射阳县谢东村谢东公墓也是村委会修建的。按规定,此类墓地只能安葬本村逝者,实际也在对外销售。公墓负责人说,外来者占70%左右。“对外销售都是违规的。”射阳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侍昌平说,村一级规划公墓主要用于本村村民安葬,而设置公益性墓地应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到民政部门审批,但目前很多“公墓”未履行民政部门审批环节。像这样村镇建设的公墓违规对外销售的情况比较普遍,县城周边有二三十家。

  记者查阅《殡葬管理条例》,未经过民政部门审批的属非法公墓,应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取缔,责令恢复土地原状,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实际各主管部门并不愿意查。像太平村西郊公墓,目前已基本售罄。建湖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哪有这么规范,10多年下来了,不好查,慢慢控制吧。”阜宁县民政局殡葬科声称这种情况应由镇政府管,“也不是一家两家。”侍昌平坦言,民政部门只能下去检查并指出违规行为,“我们一直在做,能做的只能是这些了。只能是协调。

  “非法公墓存在有一段时间了。”6月15日,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主任张建平做客政风热线时表示,“现在问题是公益性公墓搞经营,这就违规了。经营性公墓未经民政部门审批,也是不对的。

  《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批建的公墓,应由民政部门予以取缔。张建平坦言:“规定是明确的,但执行起来有难度。”原因一是非法公墓暴利驱动,二是有些部门“睁只眼闭只眼”。有关部门一直在抓,执法不到位、屡禁不止的原因是查处涉及民政、工商、价格、国土等部门,需要综合治理才能出成效。本报通讯员龚政风

  本报记者陈月飞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