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责问化工垃圾咋混进堆土场 草木枯死蔬菜难长

30.09.2016  17:34
土场内墨绿色的废弃物和结晶状的物体。 - 新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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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场内墨绿色的废弃物和结晶状的物体。

  新华调查

  “我们这里的堆土场被人倾倒化工垃圾,灌溉渠的水质受污染,田里的白菜、青菜都长不好,快来帮帮我们!”9月20日,本报读者热线(025-84701119)接到南京市葛塘街道中山社区黄马组村民的反映。记者随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

  葛塘街道位于南京市六合区西南部,紧邻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记者赶到中山社区黄马组,在村北侧50米处,找到堆土场,上面堆满黄色渣土,有两层楼高。土堆上满是大型车辆碾轧的痕迹。土堆旁的水塘,水面浑浊不堪,还有墨绿色的废弃物和结晶状的物体。河边靠近墨绿色废弃物的杂草和树木已枯死。一个水桶大小的化学圆罐翻倒在水塘里。记者凑近呼吸,闻到刺鼻的怪味,一阵一阵的,熏得人睁不开眼。

  在堆土场和村落之间,是百余亩菜田。记者看到,地里稀稀拉拉种着些白菜等蔬菜,明显长势不佳,大部分地方空荡荡的。

  “土场害得我们村民菜没法卖了。”黄马组村民马田忠介绍,这处堆土场总面积约240亩,如今一大半已被堆埋,下面偷埋化工垃圾,上面用黄土覆盖。

  堆土场的建设,村民知道吗?又是哪家单位往这里运输、倾倒化工垃圾?

  马田忠说,2014年5月,黄马组(乙方)与中山社区(甲方)签订合同将此地作为渣土弃置场时,“黄马组组长很慎重,找来所有村民商量,特意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一条:凡新运来的泥土必须是建筑工地挖出的净土以及干净的建筑垃圾,不包括其他垃圾和有害有毒的物质。往这里倾倒垃圾的南京绿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系原南京市六合区大厂环卫所改制单位)明显违反了这条规定。

  2014年设立堆土场至今,黄马渣土弃置场一直承担着南京化工园区所有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倾倒。“夜里经常有渣土车前来倾倒。先是挖掘机挖出大坑,然后七八辆渣土车一起往坑里倒。化工垃圾应该就是这样‘混’进堆土场的。”马田忠进一步解释说,由于是夜里倾倒,加之堆土场在村子后面人不太去的地方,一开始村民们并不知情。黄马组有200多名村民,九成靠种菜卖菜为生。今年,村民们发现,全村150亩田有一大半在田蔬菜基本不生长,长出来的菜苗浇水就死。大家一碰头,发现是灌溉蔬菜的沟渠水出了问题。每次下大雨都有大量污水从土场流进临近的沟渠,把灌溉用水污染了。8月份开始,村里派人深夜“蹲点”堆土场,终于发现了这里倾倒化工垃圾的“秘密”。

  “19日夜里还在倾倒,被我们村民当场拦下来。这处土场已严重影响村民生活,希望政府出面解决。”马田忠说。

  “田里晚熟、早熟的白菜九成都种不活。仅有的一成,种出来的菜也没有心,很容易烂掉。”黄马组65岁的村民马正海告诉记者,她种了30年蔬菜,从未遇到这种情况。马正海种有两亩地,往年9月底,她田里的大白菜、青菜等蔬菜能卖四五千元,今年一分钱也没卖出去。

  当年签订的只能倾倒渣土和建筑垃圾的合同,为何成了“一纸空文”?葛塘街道中山社区负责人说,这处土场所在地原来是废弃鱼塘,2014年出租做堆土场,租金是每年每亩1000元,已补偿村民。“但我们真的不知道南京绿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运来化工垃圾。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花树明证实,2014年,南京实施环境百日整治,为有效控制辖区内渣土和建筑垃圾乱倒乱弃,经化工园区管委会同意,中山社区和村里签订协议在中山社区黄马设立渣土弃置场。“当时确实明确只接纳渣土和建筑垃圾,严禁生活和化工垃圾进入。

  9月24日,记者拨通南京绿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电话,询问能否运输工业废料。该公司负责人语气沉重地说,“目前出了点状况,处理不起来”,随后就匆匆挂断电话。

  六合区环保局副局长陶沙介绍,该局和化工园区城管局已展开联合调查,安排环境监测站对现场水质、土壤进行取样,送第三方检测。“那些墨绿色的废弃物表明,倒在这里的肯定不是一般的渣土,而是化工垃圾。

  陶沙告诉记者,黄马组堆土场附近水质检测结果已经出来,挥发酚(有毒有害物质)、COD(化学需氧量)均有所超标,但没有到严重的程度。土壤的检测还没有出来,政府将第一时间向村民公开。倾倒的化工垃圾是否是危险化工废弃物,需要等待检测结果。如果认定是危险废弃物,环保部门将请公安部门进一步介入调查。

  南京绿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承认,工业废料倒进土场是该公司监管不到位所致。该公司虽然安排了5人在现场监管,但每天最高峰时有五六百辆垃圾车进入黄马渣土弃置场倾倒垃圾,监管人手不够,不可能一辆一辆地去查。

  土场已运营近两年半,究竟倾倒偷埋了多少化工垃圾?对记者的疑问,环保、城管、绿环公司均三缄其口,表示不好算。

  记者查阅环保法规发现,根据规定,危险化工废料绝不可以直接填埋到地下,而应由取得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采取安全焚烧等工艺处理。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即为严重污染环境,属涉刑行为。

  目前,黄马渣土弃置场已停止作业,但黄马组村民对处理方式仍不满意。他们表示,政府至今没有派人与村民交涉,村民也不知道土场究竟有多少有毒有害化工垃圾。“土场内的垃圾必须全部清除运走,政府要治理好周边受污染的水。

  那么,这些垃圾,仅仅是因为现场监管不力“”进土场的吗?其背后是否还有更深层次的利益链?这些问题亟待监管部门查个明明白白。

  本报记者 黄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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