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小院里的庭审 溧阳检察提高村民法治教育新举
30.12.2015 10:05
本文来源: 检察院
近日,由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起非法狩猎案在竹箦镇北村村委公开开庭审理。该院副检察长仲军、天目湖检察室负责人刘莎出庭支持公诉,溧阳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葛为国担任审判长。
庭审中,3起案件的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所犯的罪行,并保证将以此为鉴,再也不做违法乱纪、破坏生态环境的事情。庭审结束后,法庭当庭进行了宣判,3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狩猎罪,分别被判处罚金二千元。
“以前只知道青蛙是益虫,不能随意捕捉,但是没想到捉青蛙的后果会这么严重,为了一点点小利益而受到法律的处罚,实在是得不偿失。我们一定要吸取教训,绝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庭审结束后,旁听的村民们纷纷议论道。该村村委负责人也表示:让巡回法庭进入村委的形式非常好,不但可以让村民们了解法庭审判,而且对提高村民法治意识有很好的教育作用。希望此类巡回审判能够更多地开展和推广。
本文来源: 检察院
30.12.201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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