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扬中:ATM机拾获银行卡 巧的是背面有密码

30.12.2014  20:04

  拾获他人遗忘在ATM机的银行卡,确认密码并分别到两个银行提取现金,被告人端某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却不料此举已被银行监控清晰记录下来。近日,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端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4年8月31日,被告人端某至八桥镇农业银行ATM机办理业务时,在ATM机发现了一张银行卡,环顾四周无人,端某意识到这是上一位办理业务的人遗忘的。端某取出银行卡,发现背面有一串数字,他心中一动,遂将该银行卡插入ATM机,输入了背面的数字密码。确认成功后,为防止卡主任回来寻找,遂持卡离去,至八桥镇农村商业银行ATM机提取现金17000元,又至八桥镇邮政储蓄ATM机提取现金1000元。

    归案后,被告人端某退还全部赃款,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