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刑法修正案(九)学习

07.09.2015  16:39

  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对我国现行刑法做出修改,以解决当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适应预防和惩治犯罪需要。修正案通过后,宿迁市检察院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立即组织干警认真学习。

  8月31日上午,也就是在《刑法修正案(九)》通过表决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泗洪县检察院检察长吴杰专门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对此次学习修正案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全院干警高度重视,全面了解修正案的出台背景,深刻领会修正案的目的、要义,从新旧对比中理解此次修正案的特点,以准确及时的打击犯罪、依法保障人权。及时更新业务知识,在今后的司法办案过程中,确保修正案的精准适用。8月31日至9月1日,该院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等6个科室分别召开了专题学习会议,对《刑法修正案(九)》进行认真学习。   9月6日上午,宿城区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九)》,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殷勇带领全体干警就其中典型修改内容如“取消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名的死刑、对贪污的数额分为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三档,且对判死缓的贪污罪犯可以采取终身监禁、取消嫖宿幼女罪、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不能免除处罚”等方面加强学习、解读,同时,殷勇还要求各业务部门课后还要再组织学习,争取学深、学透、学精。该院还将组织《刑法修正案(九)》全员闭卷考试,并作为该院9月份“月月赛”项目,成绩列入部门年度考核,以进一步增进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