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检查

11.05.2015  10:07

  本报讯(特约记者卢志坚通讯员谭大金)5月6日,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开展全省检察机关涉案财物专项检查的通知》,对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各级院办案部门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措施、处置程序的规范性进行专项检查。这是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转入对照检查阶段后的系列专项检查中的一项。

  5月4日至5日,省检察院专门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级院对照重点整治的九个方面内容,逐项全面深入排查,拟制具体问题对照表,作为第二阶段对照检查的标准。要对近两年来司法办案不规范行为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全覆盖、全检查、不遗漏,找准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同时要对近两年涉检信访和涉检网络舆情、纪检监察举报反映检察机关司法行为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

  省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江苏检察机关将围绕高检院重点强调、省院要求突出整治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使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涉案的扣押冻结款物处理、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五个方面的问题,逐项组织深入排查,将司法不规范行为及表现形式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具体的案件、具体的人,做到排查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并深刻剖析司法不规范的深层次问题,注重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据悉,省检察院上半年将重点制定出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使用,涉案款物扣押处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五个方面的具体司法办案规范。同时,省院将组织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使用、涉案的扣押冻结款物处理等一系列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帮助基层把不规范司法行为的问题排查到位、整改方向和措施明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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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