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民宗局聘请机关干部担任民族村法治辅导员

31.08.2016  00:37


 

为进一步推进民族村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法治意识,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阜宁县民宗局创新举措,聘请机关驻村干部担任民族村法治辅导员,旨在为民族村群众提供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基本法律服务,为民族村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受聘任的法治辅导员要按照“干部到岗、责任到人、情况到底、服务到边”要求,帮助民族村解决影响基层稳定的信访矛盾和突出治安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增强群众安全感。要深入推进基层民主自治,积极协助所驻的民族村制定并推广符合法治精神、切合基层实际的乡规民约,培养群众的法治意识。要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宣传,加强对基层群众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大力宣传与民族村居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基层各项工作在法治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