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批51名机关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 罗志军作批示
7月30日,51名来自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优秀干部,到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和省定经济薄弱村担任为期2年的第一书记。省委书记罗志军就此作出重要批示。
罗志军在批示中指出,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抓基层等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坚持选准派强、从严管理,坚持支持到位、保障到位,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到村任职的干部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机关到村任职的同志要珍惜难得机遇,以满腔热情、深厚感情融入到农民群众之中,努力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发挥应有的作用,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年5月,中组部、中央农办、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省委常委会专门进行了研究,省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出台了《实施意见》。第一书记主要从各级机关优秀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优秀人员中选派,其中后备干部、工作表现突出且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以及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重点派向党组织软弱涣散、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环境整治任务重、信访维稳压力大的村,其中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省定经济薄弱村要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首批51名省派第一书记主要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差额择优选派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第一书记到村任职,要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重点是指导建强组织,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推动精准扶贫,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兴办惠民实事,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加强基层治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