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带薪休假” 也不是一休了之的事
深圳市领导上周开启休假模式。据不完全统计,市委书记马兴瑞、市长许勤等10多位市领导休假,时间1到5天不等,有望破解“领导都不休假,你还敢休”的难题。
甘肃强制带薪休假奉行应休必休,深圳市委书记带头休假,仿佛这就能推动带薪休假了;可是有些人离不开岗怎么办,百姓办事到岗位找不到人怎么办,这些问题甘肃、深圳都没有解决好,怎么能推动带薪休假“朵朵花开”?
带薪休假不能给岗位放假,这就是我国岗位国情;实际上带薪休假也不是强制休假。国家制定“带薪休假制度”目的,主要是以法规保障职工年假福利。职工通过申请有获得带薪休假的权利,并不是说不休假就犯法。
国家要求落实“带薪休假”,主要是落实职工的休假权。职工有了这个权利后,可以选择休假,也可以选择不休假,主要是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定,这才是“带薪休假制度”的核心精神。“带薪休假”不能享受年假补贴,不带薪休假应享受年假补贴,厉行这样福利待遇区别对待,不陷入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大锅饭”,这样既保障了休假离岗人员的利益,又保障了在岗人员的利益,“带薪休假”内外有别,谁还会有意见呢?
年年“带薪休假制度”难落实,也有“替岗难”的原因。许多单位职工的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窝”,人休假等于岗位休假,这是百姓办事不能答应的;单位必然要找人替岗,这就要发生替岗薪水、补贴费用,替岗才能保证工作正常运行。而“带薪休假”中的替岗年假补贴又没有专门法律规定,报销也是很大的问题,很让单位领导头疼,只能无限期拒绝“带薪休假”施行。如果专门为“带薪休假”制定出“补岗年假补贴”,补岗人能相应依法得到年假补贴报酬,领导就能顺利找到替岗人,也不会耽搁正常工作,“带薪休假”才能顺利前行。
“带薪休假”是个系统工程,不能一休了之,甘肃强制带薪休假,深圳市委书记带头休假(其实也就休了1到5天,看起来很像是“过过场”),都是不能普遍复制的。这就需要高层从制度设计上给“带薪休假”补缺补差。 (安徽 郑家侠)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