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纪委采纳审计建议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资质资格证书挂靠企业兼职取酬进行全面清理

02.09.2015  03:44

  今年以来,宿迁市审计局在对部分国有企业审计中发现,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称及职业资格挂靠在企业并取得薪酬问题,并向市主要领导专题上报,建议相关部门对此类行为进行专项清理。8月初,宿迁市纪委按照市主要领导要求,专题下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资质资格类证书挂靠在非本人所在单位使用取酬问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一是严明工作纪律,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本人取得的职称、职业资格等资质资格类证书,在非本人所在单位注册使用,并领取一定报酬的,是一种兼职取酬行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二是限期清理整改,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相关纪律规定及时传达到机关事业单位每一位工作人员,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凡十八大以来将资质资格类证书在非本人单位注册使用取酬的,要在通知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从相关单位取回资质资格类证书,上缴已取得的报酬,并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清理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纪委。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察局将对各部门、各单位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拒不整改的,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规定从严处理,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通过此次专项清理,将有利于避免挂靠企业利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特殊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也有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侯军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