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明年起人均补贴标准翻一番

12.12.2020  19:22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贴标准,调整后人均较调整前翻一番。

  本次调整是深入落实中央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要求,及中央关于“加大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要求的重要举措,将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实行差别化补贴标准,按“城关镇”“其他乡镇”两种类型进行补贴,适当提高“其他乡镇”补贴标准。缩短晋档年限,由10年调整为5年;对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在补贴标准上适当倾斜。补贴标准按工作年限分为9档,“城关镇”最低200元、最高680元;“其他乡镇”最低560元、最高1040元。(郁 芬)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