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奇:关键在于调查
朱奇:2010年法律硕士毕业进入徐州市检察院,从事民事行政案件的检察监督工作。他抗诉的一起虚假诉讼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7万元。他坚信这样一句格言: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这也是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最好的诠释。
办案故事
民事行政检察案件,都是经过法院一审、二审乃至再审程序多次审理审查的,要达到过硬的监督效果,其证据标准要求更高,案件的突破也更加疑难复杂,仅仅靠知道几个法条和司法解释来办案这是无法胜任的。
2011年夏天,邳州某单位(甲方)申请民事监督一案的举报材料交到了我的手上。
根据协议,乙方公司给甲方安装内部注册点50个办公软件以及其他一些硬件设施,但是经过法院审判,却额外加入了其他视频注册点482个,并由甲方一并承担相关费用,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面对这样重大的案情,我意识到自己遇到了一个难缠的对手。而要拿下这个案子,办法只有一个,就是紧紧抓住法院审判卷宗中的关键证据,深入乡镇调查。
通过深入阅卷,我发现原审法院认定上述基本事实的关键证据“接收单”是虚假伪造的,原告存在虚假诉讼嫌疑。于是我立即赶往邳州,与邳州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一起紧紧围绕“接收单”是复印件且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这一关口,多方查证包括甲方经办人等在内的一些涉案人员。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与核实,原审卷宗中覆在事实真相上的那层面纱逐渐被揭开,与此同时还发现了一起职务犯罪的重要线索。最终,这一案件经过抗诉获得改判,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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