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克江代表:法治思维法治精神须转化为可操作性规范
四个行为规范成干部依法办事“紧箍咒”
“法治的思维、法治精神必须转化为可操作性的规范。”朱克江说,近年来,盐城通过制定四大行为规范、法治建设评价指标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提升盐城法治社会建设水平。今年1月初,经过网上广泛征求意见,历时半年,盐城市委又出台了各级干部依法办事、司法人员公正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和全民知法守法等4个行为规范,促进和提升全市上下特别是各级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切实做到懂规矩、守纪律、讲规范。“不得违法用权,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办人情案、关系案”、“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严禁逼供、诱供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方法取证”等规范被写入了文件。
细化考评指标体系使法治建设有据可依
2014年,盐城法治工作迈入了跨越发展的快车道。期间先后出台了《深入推进盐城法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深化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盐城市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试行)》涵盖五大类18项30个指标,努力让全市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有据可依、有尺可量。朱克江介绍,盐城市委明确了该市法治社会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分“三步走”。提出到2015年盐城市进入江苏省法治城市先进单位行列,9个县(市、区)全部建成省级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到2019年,全面建成与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形成具有盐城特点、全省领先、全国有影响的地方法治区域,盐城市进入全国法治城市先进单位行列。
“百案攻坚”实实在在化解矛盾服务民生
朱克江介绍,去年,盐城法院系统将内部改革与化解社会矛盾、服务民生相结合,开展了“百案攻坚”行动,对110件涉访涉诉信访案件实施会战,以法律的途径、手续对这些案件重新“过堂”,成功化解40件案件,推动诉讼程序32件,其他38件正在推动化解。朱克江说,像“百案攻坚”这样实实在在的行动,盐城比比皆是。
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要“让群众明白,促干部清白”
“基层民生法制建设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工作,必须筑牢民主法治根基。”朱克江还说,推进基层民生法制建设,必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依法选举、建好村居班子;推进基层民 主管理,村务公开、社区事务公开;推进基层村民自治;推进基层社会服务;推进基层法治宣传等。 朱克江指出,这其中,促进村居、社区事务公开,是加强基层法制的基础所在。基层管理中,不患寡患不“清”,干部说不清,群众听不清,或者是不让知晓,不愿说清。他说 ,干部与群众之间要建立同等对话的机会。一定要敢公开,要让群众明白,促干部清白,才能及时化解群众产生的不解、埋怨情绪,保障群众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