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三项措施强化岁末年初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了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但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高发,也反映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时值岁末年初,临近元旦、春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又面临新的考验。日前,苏州市安委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强化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元旦春节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面临的压力,针对岁末年初期间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增多、灾害性天气较多等特点,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平稳。
二是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船)、危险品运输车(船)等重点车辆船舶,重点路段、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重点路段、水域的事故隐患。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安全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是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审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苏州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