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未能转化 冰箱里的科技成果如何解冻?
时隔多年,赵国峰依然惦念着自己的“植物调节剂”。这种用来让农作物增产的营养液,是他在大学任教时的一项职务发明,因为没有寻觅到合适的买家,一直被搁置在实验室里。
在南开大学化学院当老师的时候,这种发明赵国峰手里还有很多。遗憾的是,这些发明成果最终都未能走出实验室进入市场。
迄今为止,在我国,科技人员总数已达3000万,从事科技研发的人员也有106万人,分列世界第一、第二。每年至少有3万项科技成果问世,7万项专利成果诞生。
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仅有10%,远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这等于说,我们用了数以万亿计的资金换来的研发成果,有90%的科研成果或被“冻在冰箱里”、或被“锁在实验室”。
为了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去年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对于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其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比例不低于50%,自行或与他人合作实施的获得营业利润不低于5%的比例。”
但是,这部法律实施3个多月了,科研人员却并没有什么感觉。科技成果与市场匹配不顺畅、前期对接不到项目……仍旧是科研人员最大的困惑。
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匹配度低
因为科技成果转化难,赵国峰比他的发明先走出了实验室。1998年,他选择在化学领域创业,如今已经是天津一家日化产品公司的董事长。教授出身的他并没有丢下老本行,仍然喜欢泡在公司的实验室,不同的是,现在他的发明都能应用到生产中。
赵国峰发现,在企业做研发更有针对性,项目的出发点是满足客户需求。过去在实验室往往止步于实验阶段,很难更精细,而“半截子”成果又打动不了企业。
尽管创业多年,但赵国峰还是学校的教授。企业与学校之间一直有科研合作,但赵国峰并没有从学校获取过专利技术,除了担心发明成果的权属“掰扯不清”外,在他看来,学校的许多科研项目往往不具备应用价值,而企业的科研人员更懂得市场需求。
“因为高校的科研项目不够成熟,高校最多造一个样机,但是样机还要转化成产品,产品还要转化成商品。把样品转化成产品这块,高校是没有能力的。”上海交通大学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刘燕刚说。
近期,刘燕刚调研时发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后,需要匹配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在法律实施细则需要配套时,不能忽视一个前提,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项目须向市场贴近。
“过去的项目是科技部等部门牵头,科研人员未必来自产业界,可能不了解市场。今后应当以市场为主,科研人员不能闭门造车,须知道市场需要什么。”刘燕刚指出,一是实验室里的项目与市场需求“水土不服”,二是学校单一评价体制束缚了老师的积极性。
在高校任职期间,赵国峰经历过一段“两头受气”的日子。“有专利没用,不如多发些SCI文章。”赵国峰回忆,当初的发明都偏向产业应用,在评职称时受了影响。学校的评价标准更看重论文,专利再好但论文的影响力不够也会影响职称评选。
“学校对老师的考核还是以教学和科研为主导的。”北京一所高校的管理人士告诉记者,这也是造成国家目前科研成果很多,但真正有实用价值的却很少的原因。
另一方面,脱离实际需求的科研发明也不受企业青睐。“真成果市场自然会有需求,会有很多资金追着跑;如果只是老师自己闭门造车造出来的东西,那它到市场肯定会有问题。科技成果进不了市场,就是一个伪成果。”
天津一所重点大学的有关人士也有相同感触,他告诉记者,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够提升转化效率。可以通过合作或者委托研发合同方式进行科研成果转化,比如现在很多高校都已经建立了研究院,与地方政府合作,进行产学研模式的探索。
因为当前的科研项目大多数是计划型的,立项时不需要考虑能不能转化成生产力。而做项目的科研人员也很少具备市场头脑,企业很难参与项目决策,这是科研项目和市场匹配程度低的根本原因。
企业和科研人员沟通时如何找准频道
对于有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来说,走出实验室被企业相中也是一道“坎儿”。
不少科研院所和高校的老师反映,对接企业和高校的平台很多,比如各个学校的技术转移办公室及工业技术研究院等……但问题是,企业和学校往往“各自为政”:高校站在高校一方,企业站在企业一方。
高校老师对成果的预期和企业对成果的认可往往并不匹配。一项科研成果,老师觉得是好东西,但企业却不一定这么看。要把一项技术转换成商品,需要花费更多心血。有时候甚至是“老师一开口,就把企业吓跑了”。这中间缺少一个牵线搭桥的市场平台。
刘燕刚说,相比科研院所,中介公司懂得市场前景;相比企业,又懂技术。但可惜的是,提供支撑帮助的平台比较少。
为了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一些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始在内部成立转化平台。
刘燕刚所在的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就承担了这样的角色。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处置是由他所在的部门来做。
2008年以后,国家的科研经费每年以20%的比例增加,但是高校的很多成果出来以后,都锁在实验室里,没有转化成生产力,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上海交大在2009年就组建了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
按照流程,企业想跟高校老师合作,需要先跟老师本人商定转让的具体方式,如果是转让和授权,则需要发明专利的老师以及所在的院系和企业形成一个方案。由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代表学校进行审核。若涉及比较复杂的技术入股,则由研究院操作全过程。
由于缺少既懂技术、又懂市场的第三方服务平台,企业和科研人员沟通时往往不在一个频道。
比如,双方讨论一项技术时,科研人员通过论文、实验参数来说事,而企业家根本听不懂新技术的“奥妙”;对企业经营者关心的投入产出比、回报率、市场优势等问题,科研人员根本“接不上茬”。
为了弥补这样的鸿沟,科研院所和高校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
天津一所重点高校的管理人士以他们学校的科技转移中心举例,每个学校都会有科技转化机构,但机构里的人员大多是学校里的老师,在商务方面都是外行。
为了拥有精通商务谈判技巧的人才,这所学校的科技转移中心专门从社会上聘请了一支市场经纪人队伍。经纪人更懂得怎样和企业谈判。因为招聘的基本原则就是,“懂技术、懂法律、懂商务的综合人才”。
“由于理化所更偏重于应用,所以跟企业对接诉求也比其他院所要多,为了提高转化效率,理化所专门成立了产业策划部。”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产业策划部项目主管和晓楠介绍,尽管中科院下面100多个研究所都有负责科技转化的处室,但理化所还是单独成立了一个部门来做科技成果转化的事。
为了让科研人员听得懂企业的语言,理化所组织了一批科研人员去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读MBA,去学习企业人员的思维方式和相关知识。
但这些尝试都是零星的,市场上对新技术、新工艺的需求日益旺盛,单靠企业和高校满足不了市场的全部需求。市场上的资源对接平台急需完善。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知识产权与科技法研究室主任宋河发去年9月撰文表示,我国迄今没有建立起一家依靠专利池或专利组合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修订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人员过高的奖励比例是一种个体户、小作坊式管理模式,不利于专利池或专利组合为主营业务企业的建立和发展,不利于现有生存困难的技术中介机构的转型。
为解决上述问题,宋河发认为,应尽快研究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细则。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机构、人才团队与能力建设。理工类大学和科研机构都应建立内部技术转移机构或外部技术转移公司,具备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管理和投资功能。推动中介机构转型,支持以技术标准为依托,以专利池或专利组合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建立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