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放假前、开学首月事故高发
今天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南京交管局29日盘点2014年全市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发现,放假前和开学后首月是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两个高发时段,其中不少事故与电动车有关。
2014年6月,在玄武大道一家物流仓储园内,一名学龄前儿童独自一人蹲在地上玩耍,结果被一辆货车碾压致死。事后,司机开车离开。经过多日缜密侦查,交管部门终于找到了这名司机。据他交代,可能因为孩子比较矮小,当时他并没注意到撞了人,所以才驶离现场。
交警表示,在去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占全市事故总量的3.29%,事故造成未成年人伤亡的人数占交通事故总伤亡人数的4.7%。伤亡比例高于事故发生比例,说明未成年人在交通事故中容易受到伤害。少年儿童缺乏交通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遇到危险情况不知如何躲让,再加上身材矮小,司机难以观察到,因此更易成为交通事故受害者。
放假前、开学首月是事故高发时段
去年6月6日17时30分,未成年人王某骑电动自行车沿浦口区雨山西路前行至审计学院后门附近,与机动车道上的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王某受伤。
交警统计发现,2014年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数量排在前三的月份分别是1月、9月和6月,这3个月涉及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数占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总数的46%。此外,近九成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发生在早上(6时—8时)、午间(11时—14时)、傍晚(17时—20时)时间段。
一位交管人士分析,假期前学生处于考试关键时期,精神压力大,上学放学途中容易分神;开学首月,不少学生没能及时从假期休闲状态中调整出来,经常出现急匆匆赶路现象。还有部分学生从小学升入初一,或从初中升入高一,没能适应全新路况,这些均导致交通事故率升高。
不少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车
去年7月13日9点30分左右,在秦淮区仓巷与建邺路路口,一名男孩骑电动车反道高速行驶,将骑电动车正常行驶的市民蔡女士撞倒,导致蔡女士腿部骨折。
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肇事男孩是一名14岁初一男生,他要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统计,未成年人在交通事故中占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69%与电动自行车有关。
交管人士分析,不少中学生安全意识不强,在骑电动自行车时车速较快,有人还边骑车边追逐打闹,这均导致他们骑车容易撞到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岁,而在2014年学生骑电动车发生的需要负同等或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中,55%的事故由不满16岁的学生引发。
警方提醒,家长不要为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购买电动车。未成年人在骑车时,应将车速控制在15公里/时以内,并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