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想让出轨妻子回头未如愿 向多名女子喷腐蚀性液体
去年5月,在宿迁市宿城区、湖滨新区相继发生多起向女性喷射腐蚀性液体案件,一时间传得沸沸扬扬,弄得人心惶惶,不少女性市民甚至晚上不敢出门。1月19日下午,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2年。
2016年5月至7月,宿迁市宿城区、湖滨新区相继发生多起向女性喷射腐蚀性液体寻衅滋事案件,单身女性骑车或步行在路上时,有一名陌生男子向其腰部或腿部喷射不明液体,致使皮肤被灼伤。其中,7月4日晚10时30分许,一中年女性骑电动车沿着宿迁市区幸福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一家旅馆门前时,一陌生男子从其身后向她喷射疑似硫酸液体,致其左侧腰部灼伤。该男子作案后逃走。就在此案发生前10分钟左右,一中年女性骑电动车路过矿山居委会一巷子口时,同样被人喷射疑似硫酸液体,致其衣服腐蚀,皮肤被灼伤。
接报后,警方调查发现,5月和6月,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辖区发生4起类似的案件,作案对象都是夜间独行女性,作案的手段相似。据受害人描述,嫌疑人为男性,年龄大约在30到40岁之间,中等身材,骑一辆紫色或红色踏板车。据此,警方推断,这7起案件应为同一人所为。后经过警方缜密侦察,于7月7号晚将嫌疑人罗某抓获归案。
在法庭上,被告人罗某称,他在第一段婚姻中发现了妻子出轨,便要求妻子回家好好过日子,但妻子不仅没好好悔改,反而对其辱骂。他由此认为大多数女性都不是好人,所以产生报复心理。对于此次犯罪,他表示已经认识到严重后果,认罪悔罪,愿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但因经济条件不好,决定刑满释放后积极对被害人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罗某多次随意向他人喷射腐蚀性液体,情节恶劣,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罗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之罪,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