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44个重点管理项目确定

11.03.2017  01:33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重点管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确定省级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重点管理实施项目44个,金额近20亿元,涵盖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以及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重点项目管理,对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改革财政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着积极的示范作用和引领效应。《通知》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扎实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各项工作。一是早抓项目启动。要根据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要求,结合项目采购需求,早研究、早规划、早启动、力争早见效,确保重点管理项目在6月底前启动实施。要及时申报政府采购用款计划,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委托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二是及时调整采购预算。对追加预算中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购买服务项目也要纳入重点项目管理。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要按照国务院、财政部、省政府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预算和采购合同等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绩效评价。要按照《江苏省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办法》要求,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同时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管,努力提高项目实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