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每年多掏2000万元补贴养老服务 鼓楼区在全市率先出台养老服务实施意见
在全市率先出台的《鼓楼区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让鼓楼区老人们的幸福感倍增。据介绍,该区每年不仅多掏出2000万元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还将对不符合养老标准的公共设施、家庭设施进行改造。此外,还将从养老服务基金和慈善基金中“辟出”创业基金,鼓励专业型人才在鼓楼创办更多养老服务机构。
“我们养老服务的担子要明显重于很多城区。”鼓楼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户籍总人口的21.4%,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约占老龄人口的17%。
“变政府配餐为居民点餐,是此次《意见》出台的最大亮点。”上述负责人称,该区多部门对区域内的老人养老服务需求进行过多轮调查,发现老人们对现有的住宅状况都有各自的烦恼,主要集中在没有无障碍设施、无电梯或电梯老旧等方面。《意见》明确,探索试点“适老化改造”工程,除了加强公共区域坡道、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规划建设和改造外,还将对经济困难的老人家庭内的设施进行改造,“比如考虑老人运动功能退化,行动不便,对室内各部分之间的高差进行处理,并采用相应的防滑措施和辅助器械。”鼓楼区民政局局长吴更新介绍。
调查显示,鼓楼区97%的老人更愿意居家养老。《意见》明确,该区将新建1个5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4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个3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让在家中养老的老人就医方便,该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今年还将发展400张家庭病床,制定《鼓楼区家庭病床服务规范》等。”鼓楼区卫生局局长唐伯才说。
在过去的民生配套政策中,鼓楼区在市级标准之外还会有很多“区级配套”。按照《意见》实施办法,该区今年仅养老服务补贴就比以往多出2000万元。据悉,自建产权养老机构将按每张护理型床位的1.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养老机构每收养1名鼓楼户籍老人,按照不同等级按月给予400元、200元不等补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收养1名鼓楼籍日托老人,将按300元/月标准给予补贴;而对于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机构,按照200元/月标准给予家庭病床设置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