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总工会出台职工志愿服务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职工志愿服务活动
本网讯 日前,无锡市总工会印发《关于组建无锡市职工志愿服务队深入推进职工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强化管理、拓展内涵、持续发展为目标,组建职工志愿服务队伍,健全工作机制,培育活动品牌,推动实现职工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实施意见》规定,职工志愿服务工作由市总工会统一领导,各级工会协力配合,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和工作特色,引导和鼓励全市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市总工会建立职工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负责职工志愿服务队的招募、培训、考核、表彰等管理事务,以及制定计划、组织活动等具体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首批招募约100名职工志愿服务队员,根据所属行业或专业特色,分别成立“能工巧匠服务队”、“教书育人爱心队”、“白衣天使志愿队”、“法律服务志愿队”、“大型活动服务队”、“工会‘娘家人’服务队”、“公益宣讲志愿队”等志愿服务队伍。职工志愿服务队有超过5人当年完成志愿服务每人100小时以上的,可参评“职工明星志愿服务队”;职工志愿服务队员个人当年完成志愿服务100小时以上的,可参评“职工明星志愿者”。对“职工明星志愿服务队”和“职工明星志愿者”,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适当奖励,优先推荐市“五一劳动奖章”和市“工人先锋号”等先进的评选。
《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区总工会,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负责各所辖单位职工志愿者的推荐、登记、管理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充实到无锡市职工志愿服务队中。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和实际,将职工志愿服务阵地延伸到职工群众身边去,定期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市总工会职工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将注重紧扣工作重点,策划开展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感召力强、影响较广、能满足不同群体需要的亮点活动品牌,使无锡市职工志愿服务队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职工。 (朱研琛/市总工会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