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 开展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管理专项检察活动并提出检察建议

01.04.2015  11:10
  近日,盐城市大中检察院开展了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管理专项检察活动,通过检察,发现盐城监狱对服刑人员的钱款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提出了改进意见,切实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针对专项检察中发现的监狱在“ 服刑人员每月钱款使用情况的张榜公布、分级管理限额开账情况公开、非亲属人员接见款的监督管理、保障大帐购买日用品的种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大中院在检察建议书中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 切实保障服刑人员的知情权,各监区每月定期张榜公布本月使用金额、增加金额、结余金额等钱款信息; 二是 严格执行服刑人员分级管理处遇,对严管级、普管级、宽管级服刑人员的开账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并予以公布; 三是 强化对服刑人员异常接见款监督管理,从严把握“非亲友”提交接见款,杜绝可疑款项入账; 四是 保障服刑人员生活必需品供应,以生活必需为限,规范采购供应程序,保证日用品种类,尽量照顾特定服刑人员(如:老、病、残犯)的生活需要。

  下一步,大中院将跟踪督查监狱对检察建议书的落实处理情况,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工作,规范监狱的监管执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