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在朋友圈“杀熟”敛财4555万元被常熟检方提起公诉
日前,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起公诉。
本案被告人潘翠华在2009至2012年期间,明知自己没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的情况下,对外声称有房地产投资渠道,并许诺每月2%的借款利息,对社会上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投资借款,3年共吸收资金4555万元,案发前尚有2761万元本金未还。
潘翠华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来扩散吸收资金的信息并吸收资金,从身边的朋友、客户开始,相互之间牵线搭桥,以此来获得更多资金来源。正是由于熟人从中牵线,又面对高额回报的诱惑,“投资者”便放松了警惕。
一开始,潘翠华只是向朋友借钱,更是及时按照承诺兑付利息,以此来获得信任。由于有着高额回报为诱饵,朋友很快就介绍了新朋友来“投资”,在他们的朋友圈子里都知道潘某生意做得很好,借钱给她没有问题的。同时,潘翠华利用朱小江银行信贷人员的身份,让其帮忙牵线介绍“投资者”,扩大吸收资金的范围。朱小江的身份让投资者对其多一份信任,更加放心把钱借给潘翠华。
大量吸收的资金转向何处?高额回报又来自哪里?原来潘翠华将吸收来的存款都转借给了朱东彪,从中赚取利息差。朱东彪是开投资担保公司的,潘翠华因到其公司借钱而认识。从朱东彪处潘翠华了解到有一客户在四川屏山开发房地产向其借钱,并许以高额利息。潘翠华心生一计,虽然自己并没有资金,但可以对外吸收存款再转借,轻松从中赚取利息差。
凭借自己想出的“妙计”,潘翠华靠吸收来的存款赚取了不少利息差。可好景不长,很快那位客户在四川屏山投资开发的房地产处于停滞状态,资金被套牢,无法如期归还借款,原本“顺畅运转”的资金链出现问题。面对高额的利息支付,潘翠华只得继续吸收资金来支付利息,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资金的缺口愈来愈大,直至无力偿还。
检察机关审理本案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潘翠华以高额固定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常熟市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潘翠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文中涉案人物系化名)
“天伦乐”变成“法律苦”
本报讯(通讯员 许一欣)淮安市开发区65岁的李玉玲,平时以捡垃圾为生,她的儿子、儿媳精神都有些问题。儿媳无法生育,李玉玲仍十分渴望着能享受到儿孙绕膝的幸福。
2016年11月初的一天,李玉玲如往常一样捡拾垃圾、变卖废品,却在路边发现了一名小婴儿无人照看,于是便捡回去打算自行抚养,并给其取名为马冉冉。李玉玲回忆说:“我捡到马冉冉的时候,她应该才出生几天,肚脐上还扎着脐带布。头很大,身体小小的,瞧着就让人觉得心疼和可怜,刚好我儿媳妇不能生育,我就打算把她带回家当自己家的孙女来养的。”
虽然仅靠捡垃圾为生,但是李玉玲却对马冉冉呵护备至。不仅在2016年12月初为她办了满月酒,马冉冉得肺炎时,李玉玲还对她悉心照料,花了不少医药费。
但李玉玲抚养婴儿一段时间后,发现她的脑袋偏大,眼神不太正常。2016年12月22日,李玉玲和女儿一起将婴儿带到淮阴区某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婴儿患有先天性脑积水,没办法治疗,哪怕是治好了,长大了也不能跟正常人一样。12月23日,李玉玲不放心,又和女儿一起再次把婴儿带到另一家医院检查,但医生的诊断结果还是一样的。
从医院出来,李玉玲想到自己一贫如洗的家,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小婴儿,跟着自己也是等死的命,心里便萌生丢掉小婴儿的念头。于是,在李玉玲和女儿经过开发区威海路路口时,让女儿前去买水,自己将婴儿车放在路边,走到一旁躲了起来。
婴儿静静地躺在红色的小推车里,身上穿着粉色棉袄,还被两床小被子紧紧的包裹着。因长时间无人发现婴儿,担心婴儿会有危险,于是,李玉玲的女儿主动报警,谎称散步时在路边看到一个婴儿。民警到现场后将该女婴送往淮安市社会福利院,淮安市社会福利院收养该女婴后,起名为钱敏敏,并将女婴送至医院治疗。2017年4月25日,钱敏敏因病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随后对弃婴路口附近的监控视频进行仔细查看,发现李玉玲有重大作案嫌疑。2017年8月10日,公安机关传唤李玉玲询问相关情况,到案后,李玉玲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2017年12月11日,淮安开发区检察院以遗弃罪对李玉玲提起公诉。近日,淮安开发区法院以遗弃罪判处李玉玲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通讯员 陈雅)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