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正确办案有效保障人权 崇安检察引导侦查获掌声

22.11.2014  12:28

  “为提高案件质量加上了一道牢固的‘保险’。

  “让我们办案少走了弯路!

  “感谢检察官的宽大处理,我一定会好好反省,痛改前非。

  这样的话语,或是工作交流中公安侦查人员给予的赞誉,或是来信中犯罪嫌疑人表达的感激,都是对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检察院引导侦查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好诠释。该院引导侦查工作获得了掌声一片,秘诀大概在于,既有力确保了正确办案,又有效保障了人权。

  突出重点环节,引导侦查全程化

  2013年8月,该院受理了郭某某销售假药案。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出售未经批准进口的药物牟利。该院介入后,围绕案件的犯罪构成要件,就全面收集、转化证据,从药物产品介绍、外包装、生理盐水稀释、应由专业护士操作等细节及国家相关规定等角度,引导公安机关有力证明了犯罪嫌疑人具有主观明知。在引导侦查中,该院紧扣各环节,前移关口,与公安机关建立重特大刑事案件、强制措施、刑事和解、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通报机制,第一时间介入辖区首例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等重大案件,加强引导监督,保证了诉讼的依法、规范、顺利进行。同步审查,完善提请逮捕案件录音录像移送制度,通过不捕理由阐述将文书说理范围扩大到立案监督、追捕、改变定性等案件及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等方面,以案释法、以理服人。对侦查违法行为以纠正违法通知书、同类问题综合性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整改落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加强跟踪引导,及时掌握案件捕后侦查情况并提出意见;对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批捕的案件,以多种形式引导和督促公安机关进一步收集、固定证据并重新报捕。

  创新工作载体,引导侦查系统化

  走进民警小周的办公室,在书架醒目位置上摆的是该院编发的《检警之窗》。2006年以来,50余期的《检警之窗》以辖区侦查人员侦办的案件为例,结合检察人员审查发现的问题,通过“法意阐释”、“个案点评”、“此罪彼罪”、“检方提醒”、“新法速递”等栏目,分类阐释法律政策、法学理论,讲解证据规则、证明效力,探讨法律精神、执法理念,对侦查工作进行了个案、类案、理念的综合引导,提高了侦查人员的侦查思维和刑法理论修养。该院还依托检警定点联系机制加强对侦查工作的定向引导,通过定期驻点与不定期巡查与公安机关加强联系,及时掌握案件信息,在全方位零障碍监督中增强工作合力,正确应对处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加强互动互促,引导侦查协同化

  “为什么将被告人带出看守所?”“我们是将被告人提押出所指认作案地点。”在该院举办的侦查人员出庭实训中,“辩护人”质询单刀直入,侦查人员应对沉着冷静。针对修改后刑诉法关于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规定,该院在今年启动了“侦查人员出庭实训”系列课程,按照实战标准,从辖区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选取典型案例,在对抗性十足的庭审实训中,由检察官充当辩护人,针对侦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和程序违法等情形,向案件侦办人员发起“攻击”。“庭审”后针对侦查人员表现进行的点评,帮助侦查人员强化依法取证意识,规范侦查行为,提高庭审应变技巧和论辩能力,促进了办案、出庭能力的“双提升”。该院还注重业务学习互动,通过派员为公安机关“每月一讲”授课、召开案件现场评析会和专题讲座、邀请侦查人员列席案件讨论等途径,加强学习交流和业务研讨,推动形成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局面。2013年,该院两次应市公安局邀请,就如何提高公安机关办案质量,为全市刑侦、基层派出所公安干警授课。(胡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