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去年以来查处原厅干32人 有官员涉案逾2亿
21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外界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
2014年至2015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经初查后,共立案侦查各类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876件2162人,侦查终结1599件1855人,决定起诉1519件1785人,在人民法院审结的案件中,已对1243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其中10年以下有期徒刑1122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277人,无期徒刑1人。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4亿余元,同比上升10.7%。
201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主要呈现六大特点:一是办案数量上升。与前一年多相比,立案件数上升5.4%,立案人数上升2.1%。二是贿赂犯罪案件多、占比高。立案侦查的案件中,涉嫌贿赂案1518人,贪污案448人,挪用公款案192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70.2%、20.7%和8.9%。贿赂案件比例高,说明以权钱交易为腐败特征的问题较为突出。三是国家机关人员犯罪占比重大。立案侦查的案件中,共有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50人,国有公司企业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620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290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34.7%、28.7%和13.4%。四是原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同比大幅上升。共立案侦查214人,同比上升42.7%,其中原厅级以上干部32人,同比上升255.6%,查办要案之多、比例之高,都是近年来所没有的。五是犯罪金额较大。立案侦查的案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1851件,大案比例为98.7%,大案率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案件有:镇江市产权交易中心原主任冯智皓贪污、挪用、受贿达2亿余元案;无锡市滨湖区委原书记、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工委委员会原书记朱渭平受贿2000余万案,其中单笔受贿高档住房一套,价值达1400余万元。六是办案质量始终保持较高水平。立案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率为72.6%,起诉率为89.1%,有罪判决率为100%,撤案率、不起诉率均较低。同时,由于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办案,尊重和保障人权,强化人性化办案,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注重法理情融合,被告人一审服判率达85.5%,大多数地方的办案工作实现了零投诉、零上诉、零违纪。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始终把反贪污贿赂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反腐败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贪侦查职能,反贪办案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有力惩治和震慑了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剑虹接受采访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