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好项目,出版基金才能有用武之地
目前,2016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为帮助各出版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分别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召开了座谈会,进一步落实和解读《2016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陈亚明在座谈会上对《申报指南》和项目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抓住申报重点 提高申报质量
首先,要准确理解国家出版基金的性质和要求。
《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了基金设立的目的是“用于鼓励和支持优秀公益性出版项目的出版”,这也是国家出版基金的宗旨。出版基金来自中央财政,它必然要求项目内容要体现国家意志,满足国家的需要、人民的需要;项目的水平要代表国家水平,那些水平不高、太小众化、冷僻的、不能体现主流文化价值的项目,就难以获得立项。
国家出版基金的立项原则是“自愿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自愿申报:国家设立的出版社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自愿申报。目前,国家出版基金还不能资助个人,也不资助民营文化公司以及非出版机构。
公平竞争:不论是哪一家出版社,申报的哪一个选题,都要按照基金管理的规定,经过专家评审,最后由基金委批准。这个规定和程序对任何一家出版社、任何一个项目都是一样的,没有例外,即使是主题出版、专项出版也是如此。选题是否立项,绝不是由哪个领导、哪个部门、哪一个人说了算,也不由基金办说了算。
专家评审、择优立项:所有申报上来的项目,都由专家根据每年《申报指南》的重点,按照优中选精的原则,通过三级评审,最终由基金委确定。
其次,要把握申报重点,提高申报质量。
2016年度《申报指南》共有8个方面26个重点,基本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新要求、社会发展的新变化、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比如“四个全面”、经济发展新常态、“一带一路”等。这些新变化都是我们在选题策划时,要认真研究、重点用力的地方。出版社策划、申报基金项目要立意高远、把握大势、着眼大局,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
这里,提醒大家注意新的指南和过去相比的两个变化:
一是关于主题出版。在主题出版方面,各出版单位要以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相关通知要求为准,特别要关注中宣部和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主题出版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主题出版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已通过中宣部、总局相关评审、列入规划的项目,可以申报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申报时间和申报程序等另行通知。为了突出出版基金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职能定位,主题出版项目不占用出版单位年度申报指标。
二是申报数量的变化。今年申报数量由去年的2个增加到3个,并规定其中申报3个的要有1个项目申请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50万元的限制,是为了让更多中小型原创类选题有机会申报上来。通过适当增加申报项目数量,一是有利于专家遴选出更多精品项目,二是增加了出版社立项的机会,三是可以更好地兼顾大中小型项目的平衡。
再次,要精心策划、充分论证、优中选精。
项目申报是否成功,关键看是否能策划出优秀的选题。选题策划要做到知己知彼。知己,是指要清楚地了解本单位的优势、长处、编辑力量、出版能力等,不要贪大求多,做那些自己没有能力做或者没有能力做好的项目,否则会给自己增加很大负担。知彼,就是要充分了解学科发展的态势,包括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各学科发展状况。做到知己知彼,才能提高申报的针对性、准确性和成功率。
有了选题,还要加强论证,选题论证的过程就是选优汰劣的过程,也是优化提高的过程。论证的重点:一是对选题内容、选题价值、选题导向进行论证;二是对作者进行论证,全面了解作者的能力、水平,包括身体状况;三是对项目实施难度、所需时间和经费等进行论证。如果选题属于重大选题备案范围,应该打出时间提前量。
此外,要把项目申报和出版规划结合。建议出版社把基金申报工作和本单位的近期、中期、长期规划结合,特别是要和“十三五”规划的制定结合起来。可以借鉴某些在基金申报和实施方面做得较好的出版单位的经验,把基金申报和中长期规划接轨,采取滚动推进的模式,申报一批、准备一批、完成一批,使出版基金项目成为一个滚动的发展工程。
健全运行机制 提高管理水平
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项目管理。
今年4月,财政部和总局在一个月之内印发了两个针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文件:总局4月10日印发《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中央财政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的意见》,4月28日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闻出版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支付个人报酬事项管理的通知》。去年年底,财政部专门针对出版基金管理印发新修订的《国家出版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按照文件要求及出版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的每一个项目都必须要制定4项制度: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相关廉洁保障制度、绩效管理办法。相关制度要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制度规范基金项目管理,做到用制度来管项目、管事、管人、管钱。
其次,要健全运行机制,加强责任管理。
基金办在项目监管中发现,考评获得优秀的出版单位,基金项目大都是一把手工程。这些单位成立了以一把手(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由总编室、编辑部、财务部、生产部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项目小组,按照不同的职能分工,把项目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定期召开碰头会,跟踪项目进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一把手工程的好处在于,能够有效地调动出版社的优质资源,形成合力,攻克难点,确保质量,确保进度。
以绩效考核为抓手 实施项目全程管理
去年财政部和总局把出版基金列为绩效考评的试点单位,今年进一步将出版基金列为正式的绩效考评单位。绩效考评不仅是对国家出版基金整体项目的考评,也覆盖所有的立项项目,要对每一个基金项目都进行考评。各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实施绩效管理,就是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
目前,国家出版基金经费全部来自中央财政,是国家用纳税人的钱来支持优秀公益出版项目的出版,提高项目绩效,管好、用好资金就是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就像公司经营管理要对出资人负责的道理一样。
其次,实施绩效管理,是国家财政管理的硬要求。
实施绩效管理,是基金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的硬要求。去年8月,我国新颁布的《预算法》对预算管理提出很高要求,国家出版基金作为国家预算资金,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要严格按照项目支出范围、进度,合理配置资源,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是我们使用基金的基本要求,也是必然要求,是保障基金良性发展的需要。
最后,绩效管理是提高出版社现代企业管理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抓手。
绩效管理是现代企业成熟的管理方式之一,基金项目实施绩效管理,不仅有利于提高基金管理水平,也能够通过实施项目管理不断培养高素质的编辑队伍和管理人才,提升出版社的影响力和品牌效益,促进出版社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促进出版社整体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陈亚明最后表示:“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能做的,就是尽量保证程序的公平公正,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而国家出版基金能不能推出精品、推出更多优秀项目,还是要依靠各个出版社。出版社策划出好项目,申报上来好项目,国家出版基金才能有用武之地。”
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管理18问
1 什么样的项目才能获得国家出版基金资助?
基金资助的项目主要是社会效益好的项目,即符合国家需要、人民需要、社会发展的需要。基金资助的重点是原创性、学术性较强的项目,对于文献资料集成、个人文集,则从严把握。
2 基金资助项目在出版物类型上有哪些规定?
目前以图书为主,同时资助少量少儿、科普、民族音乐和重大抢救性文化传承方面的音像制品和数字出版物,数据库、软件、游戏不属于基金资助范畴。
3 主题出版项目什么时候申报?是否占用年度申报指标?
以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相关通知要求为准,对于已通过中宣部、总局相关评审、列入规划的项目,可以申请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申报时间和申报程序等另行通知。主题出版项目不占用出版单位年度申报指标。
4 已获得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基金)资助的项目,还能申报出版基金吗?
不予受理。这里的“中央财政性资金(基金)”主要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古籍整理专项资金、民文出版资金等,因为这些资金资助的也是出版环节。
5 基金办审核成稿量是怎么计算的?
图书项目按每一面的行数×每一行的字数×面数进行统计计算。丛套书项目,将提供的所有书稿的字数加在一起,再与申报的出版规模相除计算出成稿率。
6 专家核定项目资助额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主要依据两条:一是由专家组集体逐项核定的项目直接成本,二是专家组集体评议的预期市场收益。两项相抵,由基金弥补项目亏损。总的原则是实事求是、适当从严。
7 如果出版社认为资助额太低,能否追加资助?
无法追加。按照基金管理相关规定,项目资助金额由评审专家据实核定,不能更改。如果出版社认为资助额太低,可以不签协议,即放弃本年度资助,下一年再行申报并说明理由。
8 基金项目资助资金的列支范围、数量如何把握?
只要符合规定范围,都可据实列支。第一,具体分项支出数额不受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预估标准、数量等限制,可以根据实际进行调整。比如,为确保项目质量,难度大的项目可适当调增编校次数。
第二,从理论上讲,专为项目组稿、审稿产生的差旅费、会议费支出等,确为项目“直接成本支出”,但由于《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中没有具体明确,在一般项目管理中,仍请大家用单位自筹资金列支。
第三,经商财政部同意,部分大型项目可由资助经费中列支少量会议费等其他支出,并在协议书所列资助总额中明确了“其他支出”限额。“其他支出”不得超额使用,结余可用于《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所列具体支出项目。协议书约定其他费用为零的资助项目,不得使用资助经费列支其他费用。
第四,包括资助资金、自筹资金在内的所有项目资金均不得违规违纪使用。在自筹资金支出事项中也不要列支业务招待费等“三公”经费。
9 对评审专家所用项目开支标准如何把握?
第一,为便于评审专家科学合理地核定项目资助数额,基金办根据市场行情,请有关专家帮助确定了一个评审用的“项目支出平均标准”,包括稿费、编校费等。这只是一个参考标准,相关费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二,上述标准也可供项目单位申报项目预算和组织项目实施时参考使用,但不是一个必须执行的标准。
第三,如原定稿费标准较低,项目获得基金资助后,适当调高稿费标准是应该的、合理的,具体由出版单位与作者商定。
10 项目成果优惠定价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为了体现基金资助项目成果的公益性,要求项目成果实行优惠定价,即不得高于同类出版物的市场平均定价水平。
11 在基金资助项目标识使用方面,是否可作适当变通?
因特殊装帧或其他需要,可告知基金办后作适当处理。如放入扉页,或用文字表述等。
对于分期申报项目的标识使用问题,原则上只有基金资助的部分可以使用标识,未资助部分不可以使用标识。
12 基金项目绩效管理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第一,今年基金项目被选为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绩效评价对象”。财政部以委托第三方考评的方式,对国家出版基金本级及所有基金项目的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全面考评。
第二,在财政部有关司局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基金办从2012年开始,实现了对所有基金项目的全程绩效管理。具体包括:通过申请书、协议书确立绩效目标,即项目名称、内容、规模、预期社会效益等;通过协议书确立保障措施,要求项目单位必须制定专门的资金、质量、进度、廉政等管理制度;通过专家组进行年检及打分考评实施过程监督;通过专家组进行结项验收及打分初步确定绩效考评结果;通过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实施奖罚,即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表扬或批评,并增加或减少(或停报)基金项目申报数量。
第三,从实际效能上讲,项目单位提交的《结项申请书》即相当于财政部文件所提到的“绩效报告”,验收专家所填《结项意见》及《项目结项绩效考评表》报经基金委审定后,即相当于总局的“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根据有关方面的新要求,所有资助项目还应制定具体的绩效管理制度,项目单位也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绩效考评工作。
13 资助项目每年度的拨款比例是怎么确定的?
根据《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当年完成新立项项目首拨款比例不超过资助总额的90%,跨年度完成新立项项目拨款比例不超过资助总额的40%,年度续拨款根据项目的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已拨资金使用情况确定。预留的10%资助款,在项目验收完成后拨付。
14 资助项目提供300册(套)成果,具体怎么操作?
300册(套)成果主要用于出版基金公益赠送使用,先期由项目单位留存,基金办在有需要时会下发调拨函进行调拨。基金办正在制定项目成果管理办法,待办法出台后会有具体要求。
15 对于项目规模缩减的问题怎么处理?
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申请项目的既定计划保质、按时实施项目,如遇规模缩减,基金办原则上将按同比例缩减资助金额。
16 绩效考评的奖惩遵循什么原则?
首先,综合绩效考评的优秀不仅是结项绩效考评优秀。基金办会对资助项目结项情况和《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结项考评表》进行复核,如果这个项目有年检考评的话,同时还要结合年检的绩效考评分数,按年检30%、结项70%的比例测算综合绩效考评分,综合绩效考评90分以上为优秀项目。
其次,优秀项目不一定都奖励。优秀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项目规模与原计划规模基本一致;项目提前或按期完成,或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项目成果定价体现了优惠定价的要求(实际成果定价低于或与预计成果定价基本一致);资助经费决算表中项目直接成本构成及决算情况中的成本支出符合基金使用相关规定。然后基金办请专家组再进行综合评议,根据项目规模及难易程度,评出出版质量、社会效益、经费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项目,给予项目承担单位增加1个下年度申报项目数量的奖励,报基金委领导审批后公布。
最后,对于实际延期一年以上的项目,如无不可抗力因素,基金办将根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进行通报,同时,核减项目单位下一年度申报基金项目数1个。
17 项目结项采取什么方式验收?
根据基金委领导的要求,原则上资助总额3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基金办组织单项现场验收。资助总额30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京出版单位由基金办组织统一验收;京外出版单位委托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基金办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18 基金资助项目是否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出版基金项目使用的是中央财政资金,所以,项目单位使用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经费购买政府采购目录中所列的科目时,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实施政府采购。同样的道理,按规定需要实施招投标的项目,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