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两办就元旦春节有关工作发出通知 确保全省人民欢乐祥和过节

31.12.2015  10:10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确保全省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统筹安排、整合资源,做到精准救助、精准帮扶,摸清困难群众数量和需求,集中对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帮助的群众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心中。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深入到基层一线特别是困难地区、困难家庭、困难群众中去,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冬春生产生活困难。认真做好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城乡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开展好对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流动困难群众等的临时救助。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拖欠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二、切实加强节日市场供应和生产要素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节日消费特点,积极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加强产运销衔接,加大市场监测和调控力度,做好粮油肉蛋蔬奶等重要商品生产供应。搞好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保障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和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围绕节令食品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问题食品流向餐桌,确保“舌尖上的安全”。集中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各种服务营销活动、网络交易平台等的管理,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精心组织春运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科学调配运力,强化铁路、公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的协同衔接,规范春运秩序,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加强票源信息、运行时刻、出行提示等出行信息服务,针对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特色购票服务。强化车辆运输单位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运输安全监管,严查超员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疏导管控,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非法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防恶性交通事故发生。要针对冬季雨雪、冰冻、雾霾等极端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妥善应对处置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旅客滞留和大规模交通拥堵等突发情况,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顺利。

  四、认真落实公共安全措施。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燃气和供暖用电、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寄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严防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深刻汲取深圳“12·20”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城市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在我省发生,确保城市安全发展。扎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发生。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制假售假、网络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深入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加强应急防范处置,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努力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精心安排节日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更多优秀文艺节目和文化产品,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深入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基层提供更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丰富城乡居民节日精神文化生活。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力度,坚持正确导向和健康基调,抵制低俗文化,切实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出版以及各类公共场所特别是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扎实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有效净化节日文化环境,营造良好节日文化氛围。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坚决查处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等突出问题,大力倡导节约、绿色、低碳旅游消费,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六、大力崇尚节俭文明过节新风。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肃财经纪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积极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加强舆论引导,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

  七、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典型、突出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八、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到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对因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公安、消防、医院、气象、银行、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懒作为、不作为的要进行严肃问责。

  各地、各部门要迅速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