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有偿删帖第一案判决 一大学生获刑5年

27.10.2014  15:03

  3个小伙子通过非法获取的网站管理员账号和密码,有偿帮人删除某知名论坛上的负面网帖,7个月非法获利28万元。3人涉嫌非法经营,在南京市玄武法院受审。近日法院宣判,3人犯非法经营罪,获刑4年6个月至5年3个月不等。

  据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颁布后,全国首例网络有偿删帖案。

   回顾 7个月删帖非法获利28万

  2013年9月,某知名网络论坛员工向南京玄武警方报案,称最近论坛被人非法侵入,600多个管理员权限和密码被盗。根据举报,玄武警方迅速调查,很快就将涉案的三名男子王某、周某、谭某抓获。

  王某原来是个IT男,在某科技公司当技术员,后来他辞职在家。王某充当中介的角色,通过网络他找到了周某,他是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的员工。周某又通过网络联系上谭某,进行实际的操作。当时谭某是某高校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因为正在相关企业实习,他能搞到知名论坛的管理员账号和密码。从2013年2月份起,3人共帮人删帖150条,每条收费400元至800元不等,共获利28万余元。被抓获后,检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庭审 看到司法解释才知道犯法

  去年12月,3人在玄武法院受审。庭审时,王某称,起初他只是觉得有偿删帖“不道德”,但没想到自己触犯了法律。直到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颁布,明确“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王某说,当时在网上看到新闻时,“心里很害怕。

  几人能够顺利地删掉帖子,大学生谭某通过非法途径掌握的账号和密码起了重要作用。庭审现场,他告诉法庭,自己家庭情况比较特殊,父亲残疾,母亲离家出走,他有三个兄弟姊妹。因此,他就想勤工俭学,自己赚钱,减轻家里的负担。当时周某找到他有偿删帖,他不知道这是犯罪,为了赚钱,就答应了。根据检察机关的调查,谭某有偿删帖,共从周某那里收到 5万余元的费用。

   判决

   勤工俭学”的

   大学生获刑5年

  近日,玄武法院宣判,王某、周某、谭某以营利为目的,结伙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并且,3人是共同犯罪。法院为保护网络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最终判决谭某有期徒刑5年,罚款5.5万元。周某获刑5年3个月,罚款6万元。王某获刑4年6个月,罚款5万元。据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颁布后,全国首例网络有偿删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