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进行时 南京检察前5月提起环境公益诉讼12件

05.06.2018  09:50

  今年1-5月份,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受理移送起诉环境资源类案件71件131人,案件数同比去年上升9.23%。5月31日,南京市检察院“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上,副检察长葛冰就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全社会进行了发布。

  据葛冰介绍,2017年以来,南京检察机关办理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主要集中在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污染环境罪四个罪名,约占破坏环境资源总数的93%。办理的多起非法采砂案件中,“采-转-售”组织性、团伙性、职业性等利益链条尤为明显。此外,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单位犯罪增长快、比重大,2017年查办单位犯罪共11件,2016年仅有2件,增长近5倍,特别是污染环境的大要案中,单位犯罪占到90%。

  南京检察机关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联合社会力量、推进公益诉讼改革,强化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鼓楼区检察院牵头成立“保护长江资源的战略联盟”、秦淮区检察院牵头成立服务保障人文资源环境的“历史文化保护联盟”、玄武区检察院打造保护中山陵风景区生态环境,栖霞区检察院则创新生态保护恢复基地……生态环境保护成为检察机关重点关注的领域。南京各基层检察院都配备了专门办理生态环境案件的员额检察官,负责生态环境领域的“两法衔接”工作与案件指导。

  为保障公益诉讼工作顺利推进,南京市检察院成立了公益诉讼指导办案组。截至目前,共提起公益诉讼12件,已判决7件,共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39.72万元。(通讯员 雒呈瑞 记者 宋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