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最严食品安全法”10月实施 网上卖食品需实名登记
日前,2015年江苏省暨南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有“史上最严”之称。那么,新的《食品安全法》跟我们日常生活有怎样的关系?昨天,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胡恒波对其进行了解读。
网络第三方平台有连带责任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食药监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法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奶粉等特殊食品监管更严
新《食品安全法》明确应制定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明确了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在新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继续实行注册管理,避免监管缺失。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实施逐批检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家食药监部门注册。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果蔬禁施剧毒高毒农药
新《食品安全法》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管,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并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行为,增加了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的规定。
(金陵晚报,2015年6月18日,B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