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阳光发改”电子监察情况通报

10.03.2017  02:19

  一、暂停件情况

  1.  2017年至今共暂停办件共4件,其中未办结4件。涉及三个处室(基础设施办1件、新能源处1件、基础产业处2件)的4件办件仍处在暂停中。其中暂停时间超过一个月办件2件。

  2.  本月暂停4件,涉及三个处室。

  基础设施办1件:暂停,无处理意见。

  新能源处1件:暂停,经初审,项目申报材料存在以下问题: 1.缺失《项目申请报告》,提供的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投资主体不一致。(1)淮安市发展改革委报送文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项目可研报告、环评批复、用地预审、水土保持批复、稳评、能评、招投标事项意见表为:龙源淮安盱眙低风速风电场三期项目筹建处;(3)项目选址意见书为:龙源盱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不一致。(1)淮安市发展改革委报送文为:盱眙桂五镇、河桥镇、仇集镇、古桑街道办;(2)项目可研报告、选址意见书、水土保持批复为:盱眙河桥镇、仇集镇、桂五镇;(3)稳评、能评为:桂五镇、仇集镇。 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6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明确,对于非备选项目(包括已纳入“十二五”核准计划但未在2016年3月17日前完成核准且已废止的项目),具备建设条件的,经项目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书面确认,由项目所在市发改委提交报告。该项目为“十二五”核准计划内项目,属2016年非备选项目,未按要求提供地方人民政府书面确认。前述问题已一次性告知淮安市发展改革委,请其抓紧补正,并注重时效性。

  基础产业处2件:补正材料,缺少交通厅行业意见和招标情况表。

  二、环节超时情况

  无环节超时情况。

  三、办件较好

  有16个处室的办件情况较好,排名前三的是:省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处、高技术产业处、基础产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