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每月一法”“以案说法”推动学习型执法队伍建设

11.06.2015  20:32

  为切实提高文化行政综合执法人员素质,打造“学习型”执法队伍,探索更好的履行行政执法的方式方法,从2014年开始,泰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借鉴“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全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人员开展“每月一法”、“以案说法”学习交流活动,并形成学法长效机制,努力增强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

  2014年2月,泰州市文广新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扣喜带头开讲,从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到执法要点、法律责任,详细阐述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由此拉开了“每月一法”学习培训活动的序幕。此后,每逢月底,这样热烈的学习场景就会如期进行。主讲人根据月初安排,选定学习内容,交流学习心得;参学人员认真记录,适时发表意见;交流结束后,全体人员共同进行探讨。从《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基础性法律,到《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印刷业管理条例》等与综合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从领导干部到一线执法人员,“每月一法”这种示范引领、互通有无的培训形式很快得到了大家的认同和积极参与。一方面在执法人员中形成了主动学法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增强了部门上下立足本职依法执法的意识,切实提升了履职能力和水平。

  为了增强学习培训效果,提高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在组织好“每月一法”活动的同时,市局每季度还集中开展“以案说法”学习交流活动。通过选择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案件、新监管执法领域案件作为宣讲的案例,使学法活动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首期“以案说法”讲堂邀请海陵区文体新局副局长黄金珍为各市(区)执法人员作“从酒吧演出案谈新兴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交流。活动中,案件主讲人认真准备讲稿,对案件定性及法律适用、办案程序、证据材料收集、自由裁量权的把握、罚没物品处理等进行分析讲解,尤其是对取证等办案技巧和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有争议的问题、办案体会等进行重点讲解。参加培训的人员结合自身办案实际,对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有争议的问题及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以案说法”学法活动以其生动、具体、直观的特点,避免了照本宣科的枯燥,通过结合案例来讲解有关法律问题,使听课人员更易予理解和接受,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不少参训人员都表示感到受益匪浅,既加深了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又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提高了能力。

  泰州市文广新局领导对于“每月一法”、“以案说法”学法交流活动高度重视,要求全市各地文化行政执法部门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并作为一种长效学习机制予以落实,坚持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当前和今后文化行政综合执法队伍管理中的一项长期任务。该市将以“每月一法”、“以案说法”等活动为平台,推动法律知识学习日常化、制度化,合理解决好执法工作与组织学习之间的工学矛盾,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参加学习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泰州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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