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接收50名实习生 实习生制度将在全国推广

18.10.2015  08:29

  50名在校大学生成为最高法院首批实习生,下周一正式开始为期半年的实习,他们将有机会参与案件审理,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或实习书记员。与此同时,10名高校教师也入选成为最高法院首批法律研修学者。昨日在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说,建立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制度的出发点,是让理论更好地联系实际,致力于建设法治中国。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制度,是双向合作交流新的尝试。

   推荐人选须达品学兼优标准

  “最高法院将为学生搭建平台,增加阅历,这段经历对大家来讲非常宝贵”,昨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欢迎50名在校大学生的到来。下周一,他们将成为最高法院首批实习生,开始为期半年的实习。

  早在8月26日,最高法院发布公告,拟接收10名法律研修学者、30名法律实习生。周强在座谈会上透露,报名的人员非常踊跃,因为优秀的学生比较多,法律实习生名额增至50名。名单显示,入选的50名法律实习生来自32所院校,硕士研究生最多共39人,本科生6人,博士研究生5人。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人说,最高法院将采取由法律院校统一推荐方式,要求推荐人选必须符合品学兼优的标准,一般应为在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业务庭庭长等任实习生导师

  最高法院此前发布《法律实习生制度》,实习采取导师制,实习生将任实习法官助理或实习书记员,在导师指导下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起草法律文书等审判辅助工作,或参加专题调研,实习内容主要包括人民司法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审判业务实践。

  南都记者了解到,昨日下午实习生与自己导师见了面,这些导师都是业务庭庭长、审判长或相关处室负责人,将一对一带他们实习。身为导师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李剑说,此前也有在校大学生到最高法院实习,但一般是临时性各取所需,法院有需要或法学院有任务时相互直接联系,这次将实习生纳入统一管理,意味着这项举措今后将制度化、正规化、常态化。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人说,法律实习生制度将在全国范围逐步推广,有条件的人民法院要根据要求接收法律实习生参与实习活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所在法院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首批研修者参与10个研究项目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的10名教师入选最高法院首批法律研修者,他们将在最高法院进行为期1年的研修,累计集中研习时间不少于60天。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敲定研修者名单,经过本人申报、专业评审、集体讨论研究等环节,原则是侧重考虑项目匹配度、学术带头人优先。

  研修人员可不固定岗位,通过负责项目课题的形式开展工作,根据研究工作需要,研修学者可以出席或列席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会议,参加有关重点工作、重要司法解释等调研论证,对审判工作提供专家意见等。

  最高法院将给予重点课题一定经费资助,并提供办公室、住宿、就餐等便利,研修人员则需提交研究成果,最高法院将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估,奖励优秀研究成果。据介绍,首批研修者共参与10个研究项目,包括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自贸区司法保障问题研究、司法救助制度研究、少年司法体制改革研究等。

  参加研修、实习人员被要求严格遵守人民法院审判、廉政、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并需签订《工作协议》。

   声音

  要积极探索创新法治人才跨部门培养机制,法律研修、实习制度丰富了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合作交流的内容和形式,拓宽了法治人才培养途径,对于强化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融合,加强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昨日对走进最高法院大门的法律研修学者、实习生提出希望,希望研修学者为审判工作、司法改革提供智力支持,实习生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学用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