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贯彻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会议精神

30.12.2014  12:15

  12月26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到2014年底,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12月29日上午,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分别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学习贯彻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讨论中,大家联系本职工作,就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谈认识、话打算,一致表示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检察机关任重道远。

   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规范司法权的行使是规范司法行为的核心。最高检始终要求,要从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司法办案活动入手,紧紧抓住检察权运行的重点环节,切实防止和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公诉厅认为,在信息化社会环境下,公诉工作尤其是出庭公诉的敏感性、复杂性日益增强,一旦出现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极易损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因此,要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围绕“八个方面”共性问题,深入查摆“个性”问题,积极开展整治。

  反贪污贿赂总局表示,曹建明检察长的讲话明确指出了当前检察机关司法活动中存在的八大突出问题,其中有五大问题与反贪办案密切相关,如律师会见难、阅卷难,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不到位等问题。对此,反贪总局要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应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规范司法要求落实到位。

  监所检察厅认为,监所检察干警要将尊重和保障被执行人的人权放到更高的层面来认识,对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敲响警钟,摆正位置,认真整改,希望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让监所检察的各项工作得到明显改观。

  司法公开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途径。面对开放、透明、信息化的社会发展趋势,检察机关更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拓展检察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倒逼”规范司法。

  刑事申诉检察厅要求,各级刑事申诉检察部门要高度重视网上公开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工作,以公开为契机,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刑事申诉厅将带头公开最高检的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

  案件管理办公室表示,要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科学有效管理、统筹规范司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推进司法公开、当好参谋助手等职能作用深度融合,力争在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新闻办公室认为,要充分发挥检察新闻宣传职能作用,借力检察新媒体推动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为着力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公开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司法环节、司法行为。

  法律政策研究室、机关党委、国际合作局、离退休干部局、机关服务中心、检察日报社、检察出版社等纷纷表示,要对照曹建明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