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在南京创业最高可奖30万元

17.07.2016  17:35

  在南京创业或者工作的留学人员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记者近日从市外专局获悉,申报人可通过所在单位向所属区人社局(园区科技人才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8月12日。

  只要是2012年1月1日(含)以后,首次在我市创办注册并纳税的企业(不包括变更登记企业),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在国内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一年及以上,担任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且拥有该企业不低于30%的股份,企业2015年度须有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记录,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

  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曾经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世界500强企业,国际著名金融、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等机构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且具有5年及以上国(境)外工作经历,并且:2012年1月1日(含)以后首次进入我市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与所在单位签订了连续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按期缴纳社会保险,且2015年度申报纳税收入不低于20万元,最高给予20万元补贴。(记者 肖姗 实习生 吴兴)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