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两司机开车斗气 最快时速开到155公里
90后的唐某和80后的夏某是互不相识的男青年,他们驾车在路上一个不经意的行为引发斗气互相追赶,最终两人一起站到了被告席。
今年1月初的一个夜晚,夏某开着改装科鲁兹轿车经过浦口沿山大道某红绿灯口时,唐某驾驶马自达6“嗖”的一声从旁边经过。夏某见状心里不平衡,随即驾车追赶。两车一路上多次超速互相追赶。后来,两车在浦乌路以100KM/H速度发生碰撞,马自达6翻了个四轮朝天。近日,两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罪在浦口法院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1月4日晚上9点40分,警方接到报警称浦乌路虎桥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民警赶至现场发现一辆科鲁兹和一辆马自达6发生交通事故,马自达6底朝天躺在马路中央。1月5日1点,科鲁兹驾驶员夏某到派出所自首,1月6日中午,马自达6驾驶员唐某到派出所投案。根据警方提供的测速单、抓拍照片证实:唐某当晚9点38分经过浦乌公路宋村站台车速为155 KM/H;夏某当晚9点17分,由东向西行驶至宁合高速时,车速为109 KM/H,该路段限速100。
被告人唐某称,他一开始遭到夏某追赶,两人相互超车两三次,时速在100 KM/H左右。后来在高速路上他一直未能追上科鲁兹,到了汤泉星甸出口,克鲁兹在他前面慢慢开,驾驶员左手伸到车窗外,大拇指朝下。他认为对方在挑衅,就冲动地从反道超过他的车子,加速往星甸方向走,后来超过他,并晃动方向不让科鲁兹超车。开到浦乌路时,科鲁兹又超过了唐某的车。过了虎桥红绿灯,两车平行行驶发生碰撞导致翻车。被告人夏某称,发生碰撞时车速大概100 KM/H。至于为何互相追赶?夏某认为,自己的车子尾部改装了,唐某可能认为他车子不怎么样还改装,另外,他在高速上超车,唐某肯定认为他在挑衅。
检察机关认为,唐某和夏某驾驶车辆在浦乌公路上追逐竞驶,发生了两车相撞,且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车速超过规定车速100km/h,二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建议判唐某拘役二至四个月,并处罚金,判处夏某拘役三至六个月,并处罚金。此案没有当庭宣判。(任国勇 浦研)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