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靖江月最低工资提高至1600元
如工资水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向市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历年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460元调整至16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2.5元调整至14元。
我市月最低工资提高至1600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据了解,经省政府同意,江苏省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调整到1770元,增加140元;二类地区调整到1600元,增加1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中,一类地区15.5元,增加1元;二类地区14元,增加1.5元。从2011年12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从原来的三类地区调整为二类地区。因此,我市执行省确定的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在上次调整的1460元、12.5元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40元、1.5元。
月最低工资包括个人所缴社保费
据了解,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上述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有市民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有所误解,认为扣除五险一金后拿到手的金额比最低工资标准低,怀疑用人单位所发的工资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最低工资包含劳动者个人应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劳动者拿到手的工资有可能低于最低标准。最低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包含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一些福利待遇,这是不少劳动者容易忽视的细节。比如,用人单位包食宿,只是对职工提供的一种福利,不能算入最低工资标准中。即便用人单位包食宿,仍需以货币形式支付最低工资标准。
实习工资不低于14元/小时
试用期、见习期的工资也是个经常争议的话题。对于顶岗实习人员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企业支付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后,企业使用实习生时应该按照每小时14元支付报酬。用人单位支付试用期职工的工资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
记者从市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劳动者进入试用(见习)期,就意味着和用人单位已经确定了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完成了正常的工作任务,其所得工资就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跟工资指导线不同,最低工资标准政策是对企业单位的刚性要求,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劳动者如果发现工资水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接到相关投诉,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将依法进行查处。